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案例分析题练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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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案例分析题练习

1、2011年10月,劲松GS与俊楠GS签订了一份优质涂料买卖合

同,合同约定,劲松GS向俊楠GS购买优质涂料一批,共1000桶(大

桶),每桶1000元,共计价款100万元;因劲松GS资金周转暂时有困

难,劲松GS以其一辆价值约为150万元的跑车抵押给俊楠GS以担保

其货款的支付,办理抵押登记后,俊楠GS于半个月内发货,俊楠GS

交付的涂料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给劲松GS的样品(一桶涂

料)的质量相同,货到劲松GS后,劲松GS在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

2011年11月,劲松GS、俊楠GS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俊楠GS按照约

定的期限发了货,2011年12月5日,劲松GS收到俊楠GS交付的

1000桶涂料,经劲松GS检验发现,俊楠GS交付的涂料中有100桶的

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水平。2011年12月2日,劲松GS向甲银行借款

60万元,借期3个月,甲银行要求劲松GS提供担保,劲松GS于是将

其抵押给俊楠GS的这辆跑车又质押给了甲银行,并将这辆跑车交付甲

银行占有。2012年4月1日,劲松GS仍然未向俊楠GS支付货款,俊

楠GS欲行使抵押权,劲松GS则要求俊楠GS承担因履行不适格所应

承担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甲银行又向劲松GS主张贷款债权的偿

还,劲松GS无力偿还,甲也欲行使其对劲松GS的跑车的质权。劲松

GS、俊楠GS、甲银行三方争执不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小于1、劲松GS不可以要求俊楠GS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68条的

规定,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的质量相同,

俊楠GS交付的1000桶涂料中,有100桶低于样品的质量标准,属于

部分履行不适格的情形,俊楠GS应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C均属于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因没有约定违约金,故不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小于2、若劲松GS要求俊楠GS更换不合格的涂料,俊楠GS将

其交付的与样品质量不符的100桶涂料更换成与样品质量相同的以后,

俊楠GS主张抵押权的,其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

?A.100万元价款

?B.90万元价款

?C.违约金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依据《物权法》第173条的

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定。劲松GS与俊楠GS设定抵押时,是为了担保100万元的价款的支

付。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故俊楠GS的抵押权担保的范围不

包括违约金,至于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则在担保之列。所以,选项A、D

正确,选项B、C错误。

?小于3、俊楠GS要求行使抵押权,而甲银行要求行使质权,二

者的冲突应如何处理?()

?A.俊楠GS的抵押权优先

?B.甲银行的质权优先

?C.俊楠GS的抵押权与甲银行的质权平等,按比例行使

?D.俊楠GS先承担更换不合格涂料的违约责任后,才可以主张优

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对于抵押权和质

权的竞合问题,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的,依理论上的通说,

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该抵押

权虽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的但当事人进行了抵押权登记的,则该登记

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该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故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选项D说法错误,不合题意。

?2、朱某、韩某和马某按2:2:2的比例共有一套价值120万元三层

楼房,登记在朱某的名下。三人同意将该楼房出租给贺某使用,书面合

同约定租期2年。不久,朱某因向杨某借款20万元,未经韩某和马某

同意将该楼房抵押给不知情的杨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案情,请

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小于1、如朱某欲转让其在房屋中的份额以还债,韩某和贺某都

想要购买,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韩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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