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docxVIP

华泰财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注册号:C00015430912017012503602

华泰财险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自书面约定的保险期间起始日起生效。

第三条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投保本保险,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单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内,从事与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相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该雇员负伤、残疾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六)被保险人雇员的犯罪行为、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七)被保险人雇员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无有效资格证书而使用各种专用机械、特种设备、特种车辆或类似设备装置,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八)被保险人雇员患任何疾病(包括职业病)、传染病、及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九)被保险人的雇员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所致的人身伤亡。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四)精神损害赔偿;

注册号:C00015430912017012503602

(五)间接损失;

(六)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或者分包商雇佣的员工的责任;

(七)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伤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十条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保险期间从被保险人的雇员进驻保险单载明的建筑或安装工程项目工地之日的次日零时、投保人缴纳首期保险费之日的次日零时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的零时(以最晚者为准)起算,至完成其建筑或安装的工程项目并获得完工验收证书/合格证书之日的二十四时、工程建筑/安装合同规定施工期限届满之日的二十四时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合同终止之日的二十四时(以最早者为准)止。

保险期间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保险费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计收方式包括按照施工建筑面积或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两种,投保人可选择上述计费方式之一进行投保。保险合同成立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施工建筑面积或工程合同造价计收预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不得低于保险单载明的最低保险费。保险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被保险人应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或实际工程合同造价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计算实际保险费并对预付保险费进行调整,预付保险费低于实际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应补足差额;预付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的,保险人应退还高出的部分,但如果实际保险费低于保险单载明的最低保险费,保险人仅退还预付保险费和最低保险费之间的差额。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八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