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管理办法【2009】87号与危大工程管理规定【2018】37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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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管理办法【2009】87号与危大工程管理规定【2018】37号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7号基本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2月12日审议通过,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分为总则、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条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docx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7号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区别

(一)名称不同

1、管理规定与管理办法的区别

(1)办法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其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2)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规定是用于特定规范内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二)立法目的不同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其立法目的是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37号(以下简称“规定”)其立法目的是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三)危大工程定义不同

1、《办法》中对危大工程的定义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规定》中对危大工程的定义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3、定义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参考了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来对危大工程进行补充、完善的。

(1)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上100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新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即“规定”中第二章前期保障)

1、勘察单位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主要体现在基坑工程和土石方工程中)。

2、设计单位应当提出并注明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从设计角度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不仅明确了今后危大工程的判定者,也能全面反映一个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关键点,更能帮助施工人员更好理解设计意图。

3、明确了危大工程清单的列出责任是在勘察和设计单位,主要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只是在投标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危大工程清单中,通过图纸和借助工程施工经验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4、对第八条的解读

(1)明确危大工程要单独列支施工技术措施费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上述费用不包含在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中。

(3)危大工程专项费用应同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一样,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清单)。

(五)专家论证重大变化点

1、《规定》第十三条解读

2、《办法》中对论证的表述是

(六)完善“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内容

1、实行分级交底制度

(1)《办法》中对交底的表述是“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规定》中对交底的表述是

(六)完善“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内容

2、《规定》进一步要求了人员岗位职责。

如:《规定》第十七条,要求施工单位对危大工程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体现了危大工程管理核心要求,即人的安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现场履职,侧面突出要求重大生产安全活动,领导代班要求;危大工程的整改落实不及时的情况,《规范》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组织整改。

3、《规定》增加监督管理力度

(1)《办法》中监理对危大工程管理只要求将危大工程纳入《监理实施细则》中,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方法、措施;而《规定》则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过程中就必须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来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

(3)检查过程中,对发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且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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