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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简述题参考答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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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题(简述题、综合分析题)及参考答案(二)

一、简述题

(一)简述制定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

[参考答案]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履行劳动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观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

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其程序一般包括起草、讨论、通过和公示。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起草劳动规章制度方案。用人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依据自身的管理、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

起草方案,也可委托外界顾问或专家协助或代为起草。

其次,形成方案草案后,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交由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劳动规章制度

讨论会。将各方意见进行收集和汇总,经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形成比较成熟的文稿,提交企业行政讨论或初审.

再次,由企业行政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形成最终定稿。在该过程中,应当做好有关的说明和解释工作,

以取得工会或职工代表的认可。

最后,以最为妥善或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将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应当考虑日后发生争议时的可举

证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履行民主程序过程中,如果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如设立意

见箱,在制定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能充分体现在规章的制定过程、文本内

容中。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工参与制定规章的

证据,如在集体讨论、审议时要求职工参与并签名,保存建议信、意见书原件等。

(二)简述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组织原则、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参考答案]

答(1)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主席团、代表团(组)和根据工作需要而设立的经常性或临时性的专门小

组。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领导机构,并主持会议。其成员应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

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

式代表,其人数可根据职工代表人数多少决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民主集中制是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也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制度,它是职工代表大会协调行动、集中意志、充

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反映了职工、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之间个人服从组织、部

分服从整体、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把高度民主与高度集中结合起来的组织原则,它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既

要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智慧,又要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组织纪律性。

(3)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

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活动制度以及民主管理考评制度。其中,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包括决定职工

代表大会的届期、每年召开会议的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等事项。

二、综合分析题

(一)工程师黄某2010年7月与B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及附有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2013

年1月黄某没有到B公司上班,并带走一份技术资料。B公司在2月份发现黄某到同行D公司上班,B公司致函D公司,

称D公司违法招录黄某,导致本公司经营损失,要求赔偿1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1B公司要求D公司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2黄某应负何种责任。

[参考答案]

答问题1B公司要求D公司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

(1)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放经济损失的,

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应尚未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赂偿责任”。

(2)构成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三:一是用人单位有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然止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的行为,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对其

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行为与其原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要用人单位符合这三个条件,无论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是否知道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应尚未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都应对招用职工的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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