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于2009年12月22日由财政部以
财会200915号印发。该《规定》分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
测试、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新旧衔接4部分。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出台的背景我国企业会计准
则体系于2006年发布并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自
2007年1月1日在上市GS实施并逐渐扩大到非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和
大中型工商企业。上市GS实施至今已有三年时间。前两年度终了,财
政部会计司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方法,对上市GS执行会计准则所
做深度分析报告表明,会计准则体系在上市GS和非上市企业平稳有效
实施,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世界银行2009年10月
29日完成并正式发布的《中国会计审计评估报告》认为,中国改进会
计审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可供其他国家仿效。
?中国香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直接采用国际账务报告准则即
香港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2月6日与内地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
的联合声明。两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后,AH股上市GS分别在两地公
布的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但是,在会计准则执行层面,这一差异在
两地上市的保险GS还有不同程度地表现。比如,在保费收入确认方
面,A股年报未进行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分拆以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H股年报进行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分拆以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导致A
H股年报保费收入确认差异。再如,在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方面,A股
年报按照保监会制定的精算规定进行计量,H股年报均参照或部分参照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导致AH股年报保险合同准
备金计量金额不同。
?为切实解决AH股年报会计准则执行差异,财政部于2008年8
月7日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以下
简称《2号解释》),明确提出了AH股上市GS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应当保持一致。保监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门研究保
险业如何贯彻施行《2号解释》,于2009年1月5日正式下发《关于保
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
[2009]1号),要求全行业统一思想,明确提出了统一执行,一步到位的
总体实施方案。
?基于上述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和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一起,密切配
合,广泛协调,在立足国情,借鉴国际,深入分析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
则必威体育精装版研究成果和对国内保险GS大量实地调研与模拟测试的基础上,
与保险行业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并达成一致,发布了《保险合同相关会
计处理规定》,要求保险GS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主要规范了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
险合同准备金计量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求保险混合合同在满足条件时应当进行分拆。
?在现行实务中,保险人签发的既有保险风险又有其他风险的保险
混合合同,不论是否能够单独计量和区分,均未进行分拆而统一认定为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能够单独计
量和区分时应当首先进行分拆,分别确定为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进行处
理;不能够单独计量或区分的,应当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二是要求认定保险合同时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人签发的含有保险风险的合同,目前均未进行重大保险风险
测试,只要转移了保险风险就认定为保险合同,确认保费收入。《保险
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
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测试重点是发生合同约定的
保险事故是否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支付重大附加利益
的,认定为保险合同,收取的保费确认为保费收入;未支付重大附加利
益的,不认定为保险合同,收取的保费不确认为保费收入。
?三是要求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
?保险人目前均按照法定精算规定进行计量,将会计准则与监管要
求合为一体,难以实现公允地反映保险人的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保
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明确要求保险人以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
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和货币时间
价值;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保险人不应当确认首日利得但应当确认
首日损失;保险人在确定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
保单红利等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假设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
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上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