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初创期新税收优惠政策.docx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初创期新税收优惠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下面是yjbys小编

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初创期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

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

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

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65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

?【优惠内容】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

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

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

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按季纳税申

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

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

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可分别享受小微企

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

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

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

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

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文档评论(0)

150****500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