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pdfVIP

广东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pdf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广东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

经办管理规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的意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

率,积极稳妥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规

范全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经办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

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

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7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DlP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DIP

以大数据为支撑,将区域总额预算、点数法和本地实际相结合,

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

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推进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按照国

家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积极推进DIP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协议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稽核检查、协商谈判及争

议处理等经办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市经办机构应当依据本规程制定适合本市的DlP

经办管理规程或细则,切实落实指导和组织责任,严格执行基

本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规定,健全区域总额预算管理,配合

做好信息化建设,制定相关指标,建立激励约束和风险分担机

制,激励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与DlP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

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序推进与定点医疗

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结算。

第四条DIP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协议管理,建立健全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

协商谈判机制;

(二)按照全国统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加强数据治理,为

DlP业务开展提供支撑;

(三)实施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合理制定DIP支付预算总

额;

(四)确定本市病种分值和医疗机构等级系数;

(五)开展审核及月度预结算,也可按月结算;

(六)开展年度清算,计算各定点医疗机构DIP年度清算

医保基金支付金额;

(七)强化DlP全流程监测,加强考核评价。

第五条DIP主要适用于各市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包括

日间手术等),鼓励结合本地实际,将精神类、康复类及护理类

等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例组成床日病种。

第二章协议管理

第六条将DIP纳入协议管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

过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协议内容包括DIP数据报送、费用审核、申报结算、

费用拨付及争议处理等内容。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内容应当随本

地DIP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根据DIP管理需要,完善协

议管理流程,规范DlP经办管理程序,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履约

责任。

第八条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

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

保障局令第2号)及《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

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等规定要求,经办机构对定

点医疗机构在DIP付费中发生的高套分值、诊断与操作不符等

违约行为进行重点关注并提出具体处理办法。

第三章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采集

第九条各市要充分应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DIP功能模块,

在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下,加强数据治理,为DlP业务提供

支撑,实现DIP业务所属的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DlP病种分组

及分值赋值、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的计算与生成、定点医疗

机构数据处理及分值计算、审核结算管理、监控预警等功能。

第十条各市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院信息系统并

根据DIP业务需要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国家医保信

息平台数据接口的对接,及时、准确上传DlP业务数据。

第十一条各市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工

作指导、培训及数据质量

文档评论(0)

132****665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初中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