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预测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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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预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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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题23分)

?案情:张某欲寻找一处瑜伽授课的场所,遂与甲GS于2010年

4月1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甲GS将其沿街二层楼房

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l0年,自甲GS交付楼房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每年租金为10万元,张某于甲GS交付楼房的次日付清第一年的房

租,以后每一年的同一日付清该年度房租,若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为节

假日后的第一日。2010年5月12日甲GS交付楼房给张某,5月13日

张某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2011年6月5日,甲GS通知张某称:因资

金紧张欲出卖楼房,如果张某有购买意向,则在2011年7月5日前一

次性付清房款250万元,并可以扣除张某交付的2011年度的租金10万

元。张某对甲GS的通知提出异议,要求该GS履行合同。2011年7月

8日,甲GS以250万元的价款将楼房卖给乙GS,根据双方的约定乙

GS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250万元。在乙GS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时

候,发现已登记有两个抵押权:其一,2009年6月6日,甲GS将该楼

房抵押给丙GS,为丁GS所欠丙GS货款200万元提供担保;其二,

2010年12月6日就自己欠戊GS的货款l50万元又设定了抵押。经评

估,该楼房的实际价值300万元。

?问题:

?1.张某与甲GS之间关于租赁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2.就甲GS与乙GS签订的买卖合同,张某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3.如果甲GS2011年6月5日通知张某3个月后要出卖该楼房,

但张某表示无论如何都不购买。3个月后甲GS将楼房卖与李某。交付

后,李某要求张某搬出楼房。针对该情形,张某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4.如果丙GS因为丁GS不履行还款义务,于2010年7月6日依

法行使抵押权,经法院将该楼房拍卖,己GS买得。该事实对张某的租

赁权是否有影响?

?5.如果戊GS因为甲GS不履行义务,于2011年2月6日依法行

使抵押权,经法院将该楼房拍卖,庚GS买得。该事实对张某的租赁权

是否有影响?

?二、(本题l5分)

?案情:隋某为某市电器商场股份有限GS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4月,隋某以本市百货GS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

80多万元。之后,隋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本市五金交化GS。电

器商场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隋某身为本GS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

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GS同类的业务,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

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隋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

品由电器商场买下。五金交化GS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本

GS与百货GS之间进行的,与电器商场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

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隋某作

为电器商场董事而经营与电器商场相同业务,属于电器商场的内部事

务,与百货GS和五金交化GS无关。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

院。法院查明,隋某曾于2006年1月违反章程擅自决定以电器商场一

幢楼房为电器商场第四大股东本市建筑工程GS的债务提供担保;于

2006年3月将自己的一辆小轿车卖给电器商场,事后GS的股东才知晓

情况。

?问题:

?1.隋某买卖家电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电器商场的主张有依据吗?为什么?

?3.对隋某买卖家电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隋某为建筑工程GS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作出哪些处理?

?5.隋某卖小轿车给电器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还可以对隋

某追究何种法律责任?

?三、(本题20分)

?案情:甲某因为丁某欠其20万元赌债久拖不还,便纠集乙、丙

将丁某骗至自己开办的水泥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某

对被捆绑的丁某进行殴打,致使丁某昏死过去。甲某以为丁某已经死

亡,将丁某藏匿于水沟中,致其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某死

亡,十分害怕。甲某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某的妻子发出

一封勒索信,称丁某被绑架,索要30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

匿。甲某在逃避追捕中,登上一辆长途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

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

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某

声称,要想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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