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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XXX(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研究中心:姓名:学号:_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

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

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

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

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

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

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

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

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

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

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

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如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

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

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

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

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

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

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

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

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

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

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

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

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相统一

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

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

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二)案例分析题

1、2017年6月30日,XXX从XXX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

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XXX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

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

了XXX的眼睛,碎玻璃将XXX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

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XXX住院治

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XXX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

工费、营养费。XXX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

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

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

啤酒厂。XXX向法院起诉,要求XXX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

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XXX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

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

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市啤酒厂该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

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尺度,市啤酒厂该当承

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

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该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

负责。产品质量该当吻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尺度、行

业尺度的,该当吻合该尺度。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

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

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该当承担赔偿责任。

2)XXX是否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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