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易》之衍文及闕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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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易》之衍文及闕文

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XiāoXiāngGuǎn112

何世強HoSaiKeung

提要:宋?沈作喆撰《寓簡》,《寓簡》批評《易》多“衍文脫字”,今從其書摘錄數條談之。又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一》有“《易》闕文衍文”條,但其文簡略,本文今作詳細說明。

關鍵詞:沈作喆趙翼陔餘叢考闕衍文寓簡

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一》有“《易》闕文衍文”條,但其文介紹簡略,今作詳細說明。所謂“闕文”即缺失之文字;“衍文”即多餘之文字。

宋?沈作喆撰《寓簡》,《寓簡》批評《易》多“衍文脫字”。沈作喆之生卒年月不可考。字明遠,號寓山,湖州德清縣﹝今浙江德清縣﹞人。

沈作喆乃秦檜黨人沈該之侄。紹興五年﹝1135年﹞進士。紹興十一年﹝1141年﹞任岳飛幕僚。後曾出使金朝。著有《寓簡》一書傳世。

《寓簡?卷一》曰:

《易》比諸經,號為“全書”,而衍文脫字訛舛亦多矣。

沈作喆之意為讀《易》時宜注意書中之衍文脫字,以免誤解。

〈第一條〉

《陔餘叢考》曰:

如《繫辭》“能悅諸心,能研諸侯之慮”,“侯之”二字為衍文,固人所共知矣。

《繫辭下》曰:

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陔餘叢考》言“侯之”二字為衍文,古之學者已有此說。

沈作喆《寓簡?卷一》曰:

“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當作“能研諸慮”,衍二字也。

“能說諸心,能研諸慮”乃非常明顯之排比句,“侯之”二字顯然為衍文,加上此二字,文句欠解。朱熹亦有此說,其《周易本義?卷三?繫辭下傳》注曰:

“說”,音“悅”。“侯之”二字衍。說諸心者,心與理會,乾之事也。研諸慮者,理因慮審,坤之事也。說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諸慮,故有以成亹亹。

“說”,音與義皆同“悅”,《陔餘叢考》作“悅”﹝見以下原文﹞。能令人心悅之事,心與理會,此乃乾所表之象也。若細心探索各種令人憂慮之事,心之驅使令人審慎行事,此乃坤所表之象也。

驟眼看去“能研諸慮”似乎應為“能研諸侯之慮”,但細心觀看文意,應與“諸侯”完全無關。

附帶一提,“亹”,粵音“尾”即mei5,“亹亹”,勤勞不怠貎,以上引文意指事能成者因努力不怠也。

〈第二條〉

《陔餘叢考》曰:

《漢書》杜欽上王鳳書,引《易》曰:“正其本,萬事理。”今《周易》無此文。

《漢書?卷六十?杜周傳》曰:

欽復重言:……夫君親壽尊,國家治安,誠臣子之至願,所當勉之也。《易》曰:“正其本,萬物理。”凡事論有疑未可立行者,求之往古則典刑無,考之來今則吉凶同,卒搖易之則民心惑,若是者誠難施也。今九女之制,合於往古,無害於今,不逆於民心,至易行也,行之至有福也,將軍輔政而不蚤即

即“早”字。

《陔餘叢考》認為《易》之闕文為“正其本,萬事理。”

﹝注﹞師古曰:“今《易》無此文。”

《易》之闕文可能為《繫辭》,文意指萬事萬物均有其正式之來源,此乃“理”也,故後來宋?朱熹十分重視萬物之“理”,形成其理學之說。

《漢書》文意指有可疑之事則不可立即施行,先參考古之刑法及所訂立之律令,若古之典刑無記載,則衡量施行後之吉凶,若所得之結果今古皆同,則行之無妨也。

杜欽指出“九女之制”,合於古時之制,無害於今時,又不逆民心,行之容易也,若能行之徹底則有福也,今王鳳輔政,政策不預早釐訂,三心兩意,並非天下人之所冀望也。

〈第三條〉

《陔餘叢考》引《寓簡》曰:

沈作喆《寓簡》云:“公用射隼粵音“准”zeon2,猛禽之一種。於高墉墉,城垣也。之上”,觀孔子言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則“公用

粵音“准”zeon2,猛禽之一種。

墉,城垣也。

《寓簡?卷一》曰:

《大傳》曰:“《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子曰:‘隼者,禽;弓矢者,器;射之者,人也。’”然則解之爻辭,當云“公用弓矢射隼於高墉之上”也,不然何緣有“弓矢者,器”四字哉?

以上之意指《易》原文句應為“公用弓矢射隼於高墉之上”。《寓簡》所云亦合理。

以下為《繫辭下》原文: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朱熹《周易本義》無提及此闕文。以下為“解”之彖辭及爻辭: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初六,无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上六,公用﹝弓矢﹞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

注意上六爻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之句,“用”字後若無“弓矢”二字文意似有所不足,如此連“用”字都畧去反而更佳,即“公射隼于高墉之上”;今有“用”字,則宜加上“弓矢”二字。

〈第四條〉

《陔餘叢考》曰:

王昭素謂“序卦離者麗也”之下諸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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