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兼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docVIP

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兼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PAGE6

信访工作培训班辅导提纲: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原因分析

兼谈信访制度问题及工作建议

作为人民群众重要救济途径的信访机制,在学术界一直颇受争议,有学者(特别是法学界学者)认为,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群众矛盾、群众与政府矛盾,信访途径的救济方式显得过于原始和落后,特别是对于本文着意探究的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政府打压信访群众的情况,会进一步引起“滚雪球”似的效应,将小事变成大事、将一件事变为多件事,对依法治国的推进不利,从而建议废止信访制度;另有学者(主要是偏重于政策国情研究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还不健全,人民群众的普法教育还达不到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水平,而且司法腐败情况还未完全根除,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兼之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解决问题手续较多、成本较高,多不为群众采纳,因此在现阶段,信访途径仍然是我国不可或缺的救济途径。即使是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依然可以通过非诉途径予以解决。

2022年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5月1日正式实行《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0月,在党的某某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事实表明,信访工作并未被废止或者弱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这似乎印证了后一种观点。

我国的信访一般以1951年政务院(即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作为确立的标志,其实,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最初起源可以追溯于古代的直诉制度,大家广为熟知的敲登闻鼓、拦皇帝车架、上书陈情其实就是直诉制度的表现。新中国成立后,信访制度作为党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成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意上达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成为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现在信访的职责范围早已远远超出了当初设立时的初衷,信访人将各级信访部门视为一级裁判机构,并将解决问题的期望寄予信访部门,但这恰恰是信访部门所不具有的职能。

与之相反的则是法律在信访人之间普遍不具备应有的“公信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在被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大多明确表示“不走法律程序,要求政府解决”,这种“信访不信法”的情况,对信访工作来说无异于“重病沉疴”,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文努力结合信访工作一线实际情况,探究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成因,并尝试寻找一条未来信访工作机制的发展前景之路。

一、信访人“不信法”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正式拉开帷幕,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人民文化发展等多方要求下,我国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涵盖了人民生活、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各个方面,但是在具体事项的处理上,还存在认识上、程序上、执行上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并不被当事人所采纳,当事人更倾向于采取信访途径反映诉求,成为一名信访人甚至信访老户的原因,综合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信访人不懂法与不信法

第一个原因在于法律大环境建设不足。与我国悠久的历史以及长期以来养成的“关系网”的实际情况,在人民群众之间解决问题的第一想法仍然是找熟人、托关系,缺乏将法律作为维权武器的觉悟和想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现象就集中表现在将“找政府”作为解决问题的首先途径。根据某从事基层接访经验来看,面对众多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向信访人说明该事项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引导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时,信访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老百姓又不懂法”,由此可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人民群众多半仍处于“法盲”或者“半法盲”的状态,尚无法顺利运用法律途径表达诉求、使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全领域没有树立起法律这杆大旗,没有树立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导向,这是造成涉法涉诉信访量逐年增加的最根本的原因。普法教育之路在我国仍然漫长而艰难。

第二个原因在于人治色彩过重。中国历来有“找青天”的惯例,古代的投匦、邀车驾、登闻鼓、立于肺石、诣阙诉冤等制度一般可以视为信访制度的一种雏形或前身。尤其是作为直诉制度的诣阙诉冤,某些案情重大和冤抑莫伸者,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之范围,直接向最高统治者陈诉,直诉制度属于古代冤案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一种与古代法定的复审复转制度相区别的非正常程序的上诉制度,在现代则从某种角度表现为进京上访,本质上仍然属于对于人治的信仰,而非对于法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张秘书公文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政府机关公文创造者20余年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