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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产险贵州省地方财政油茶种植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从事油茶生产经营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油茶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油茶”):

(一)投保油茶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定植满1年(含)以上,50年(含)以下;

(二)投保油茶整地块连片种植,且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以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投保的除外;

(三)投保油茶符合相应品种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正常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措施到位、生产记录健全;

(四)无下列情形:

1、种植在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自留地、堤外地、生荒地的油茶;

2、种植场所在当地蓄洪、行洪区内的油茶;

3、与保险油茶套种的其他农作物。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油茶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油茶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起赔点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雪灾、冻灾、冷害、旱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地陷;

(三)病虫草鼠害。

每次事故的起赔点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责任免除

2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或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及他人恶意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四)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五)采用不成熟的管理技术,或不接受农业生产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六)种子、肥料、农药等质量问题;

(七)人为造成水土失控,人为造成作物水量不能满足实际种植面积需求或人为原因造成水量的减少;

(八)牲畜啃食、践踏、动力机械碾压。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油茶种植或改种其他作物的损失;

(二)一切间接损失;

(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率

第八条保险油茶的每亩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油茶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包括育苗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第九条中载明。

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

保险期间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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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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