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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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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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塔吊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茂悦花园(BH2016-16地块)G1#楼,Y12#楼,Y15#楼,Y16#楼,Y17#楼,Y19#楼,地下车库一期-1工程

2

工程地址

合肥市滨湖区福州路以北,嵩山路以东

3

建筑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71042.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9万平方米,其中一标段约11.7万平方米。一标段地下建筑面积3979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7203.3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27层,建筑高度约18.9~80.3米。

4

建设单位

合肥质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设计单位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

勘察单位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

总承包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9

质检部门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9

工程主要功能或用途

地下主要功能为车库、后勤用房及设备用房等,地上主要用于住宅,部分为商业及配套用房。

10

项目承包范围

一标段总承包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4;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8、《建筑机械使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5;

9、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

三、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的作用是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致敬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高速力矩限制器;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2.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的作用是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以做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验收验证。

行走限位器的作用是最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保证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实验。

3.保险装置:

1)吊钩应有保险装置。吊钩保险装置的作用是防止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2)卷扬机滚筒应有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的作用是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3)上人爬梯应有护圈,并应符合要求。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塔吊高度超过规定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隙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当由于工程的特殊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

2)有夹轨钳,并按规定使用。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5.安装与拆卸:

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取得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6.塔吊指挥:

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高塔指挥应使用或对讲机。

7.安全要求:

1)路基与轨道。路基应坚实、平直,有排水措施;枕木铺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充足;轨距偏差不超过规定,轨道应有极限位置阻挡器;高塔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器安全。行走塔吊应有卷线器,并确保其有效;塔吊与架空线路不小于安全距离,当小于时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轨道应接地、接零,并且必须分开,符合要求。

3)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应有防护措施。

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不小于5m;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作业路线进行规定,由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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