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第四单元 .pdfVIP

新高考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第四单元 .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新高考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第四单元--第1页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认识调解与仲裁

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1)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

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一、调解——以和为贵:

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

调解。

2.我国的调解制度:

3.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1)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2)性质: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法律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

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仲裁——便捷经济:

1.仲裁的机构与种类:

(1)仲裁委员会: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

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

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

(2)仲裁的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相关链接】不能仲裁的纠纷情形: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商事仲裁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申请仲裁(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

位不能。

1

新高考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第四单元--第1页

新高考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第四单元--第2页

4.仲裁的特点:

(1)便捷、经济:

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框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

文档评论(0)

155****332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