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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828—2023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规范

2023-10-10发布2024-01-1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2828—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价原则 1

5评价对象 1

6评价范围 1

7评价指标 2

8评价方法 2

9评价流程 2

10持续改进 4

附录A(规范性)评价指标及说明 5

附录B(规范性)二级指标分值确定规则 7

附录C(规范性)直接否决项指标及说明 8

附录D(规范性)评价等级划分 9

DB14/T2828—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商务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明、邢建全、王剑、宋毅、杜占利、吴雨洲、金琳琳、陈舒庭、胡燕华、罗轩、卢睿、欧妍、高志熙、王程、刘剑、陈哲、马勇。

DB14/T2828—2023

1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商贸流通企业对自身商务诚信管理水平开展自评,第三方机构针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务诚信评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务诚信评价

对各类市场主体在商务活动领域诚实经营、守信履约的意识、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活动。

4评价原则

4.1科学性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应科学、合理,评价过程规范。4.2合理性

评价数据应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4.3可操作性

指标应简单易懂,数据信息易于收集,便于评价主体正确使用评价体系。

5评价对象

商贸流通企业在商务活动领域中所涉及的人员、规章制度、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无形资产、信息、产品及服务等。

6评价范围

DB14/T2828—2023

2

对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包括以下内容:——业务管理情况;

——无形资产情况;——市场交易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公共信用情况;

——其他与商务诚信相关情况。

7评价指标

7.1商务诚信评价指标应能综合反映商贸流通企业在商务活动领域的诚信状况,具体评价指标分类及说明见附录A。

7.2不同领域的商贸流通企业在评价时可根据其特殊性适当调整评价指标项,但在调整时应符合第4章的要求。

8评价方法

8.1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商务诚信评价时,对各项指标采用评分制,由各二级指标实际得分累加得到,具体按附录B执行。若有直接否决项指标,应“一票否决”,终止评价,直接定为最低等级。直接否决项具体按附录C执行。

8.2商贸流通企业可成立内部评价组织开展自评,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本企业开展评价。

8.3开展商务诚信评价时,应采集企业内部和外部商务诚信信息和各类相关信息,以验证企业对诚信要素识别和管理的有效性,同时应定期对企业商务诚信保障能力进行评价,以确保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9评价流程

9.1总则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总体流程包括:成立组织、初评、等级确定、等级确定、复评(提出异议时)和结果跟踪。具体要求如下:

——评价人员应熟悉本标准要求、相关的评审准则和相应的评价程序;

——评价内容应与标准一致,按照评价指标和对应的分值进行评价(若有特殊需求的可调整);——评价过程要规范,可与其他专业技术评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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