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被告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案律师和解协议.pdfVIP

诉被告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案律师和解协议.pdf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精选公文范文

诉被告律师事务所

委托合同纠纷案律师和解

协议

篇一:律师诉讼风险代理协议中限

制委托人调解和解条款的效力认定

律师诉讼风险代理协议中限制委托

人调解和解条款的效力认定

—-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与中国

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服务合同纠

纷上诉案

庄龙平徐芙蓉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

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2003年5月,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

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船舶设计院船舶设计院因

赔偿纠纷被上海市黄浦区商业网点管理

1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办公室(以下简称“商业网点”)诉至上海

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船舶设计院为此与

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弘正

所”)签订风险代理协议,由弘正所指派

其所内律师代理该案.协议约定以商业网

点的诉讼标的为计费基数,并以胜诉率确

定代理费金额.协议另约定,船舶设计院

如有调解、和解及终止代理等需与弘正

所协商一致,否则以案件诉讼标的的

15%赔偿弘正所经济损失。后在上述案

件审理中,船舶设计院在未与弘正所协

商一致的情况下单独与商业网点达成调

解协议。嗣后船舶设计院按照调解达成

的标的及相关费率约定支付弘正所代理

费共计145,000元.而弘正所认为船舶设

计院应按照代理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

2,090,000元的15%支付代理费,遂诉

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船舶设计院支付不

足部分168,500元。

审判

原审黄浦法院认为,船舶设计院决

定与对方当事人调解系对自己诉讼权益

2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的处分,该处分不可能侵犯到作为代理人

的弘正所的利益.即使该处分的结果存在

影响弘正所收费额的可能,但在权利的

平衡下,代理人也无理由要求被代理人

牺牲自己的利益承担更大的诉讼风险,

或因此要求被代理人赔偿代理费。法律

服务合同中诸如调解等需与代理人协商

一致,否则以约定金额赔偿经济损失的

条款,系对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据此,原审法院判决对弘正所的诉讼请

求不予支持。

原审判决后,弘正所不服上诉,称即

使船舶设计院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

利,接受调解,但接受调解并不构成船

舶设计院可以不赔偿弘正所代理费的理

由,原审判决不当,请求依法改判。船

舶设计研究院答辩称,双方的协议限制

了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处分权,相应的协

议条款应为无效,请求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是否接受调解、

和解,代理律师可从专业角度向当事人陈

述利弊,但代理律师仅是提供建议,最

3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终应由当事人自己决断。同时,调解、

和解有利于纠纷迅速、彻底解决,符合构

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而在诉讼代理中对诉

讼当事人的调解、和解予以限制,有悖

于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协

议书》中规定的“船舶设计院如有调解、

和解及终止代理等需与弘正所协商一

致,否则以约定律师费额补偿弘正所经

济损失”的条款应为无效。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评析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在与委托人签订

委托合同时,并不事先收取律师费,而

是根据诉讼结果决定给付律师费的多少.

虽说这种收费方式可以提升律师执业的

积极性和责任感,但也有可能使律师为了

片面追求胜诉结果,有意识地限制当事人

通过一些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

导致司法成本的无端浪费,并可能增加不

稳定因素.

一、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分析

1、律师与当事人关系的模式选择

4

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美国法

文档评论(0)

198****482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