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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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第1页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排序版)

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事后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审查行政立法行为,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

政法规、规章。事后监督既可针对授权立法,又可针对职权立法。

第二,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不仅

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行政规章,而且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规章,而且还有权改

变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规章。

第三,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由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要参照行政规章,因此就

要对行政规章进行司法审查,审查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越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人民法院通过

审查,如果认为相应行政规章违法、越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就可以向相应行政机关或其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撤销或改变的建议。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

规章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不予适用。

论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2022年1月试题]论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2022年1月试题]答:第一,性质不同。被授权的组织是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

属于行政主体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

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而被委托组

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第三,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资任。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

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

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论述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试题]答:我国公务员权利主要有:

第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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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第四,参加培训。

第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七,申请辞职。

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国公务员义务主要有:

第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第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第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

密。

第六,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第七,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022年1月试题]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022年1月试题]论述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2022年7月试题]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022年1月试题]答:行政法基本原

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性、

基础性等特点。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

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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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

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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