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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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民法学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2代理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有哪些?

二、论述题(共30分)

1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

1.韦成海,男,1970年生,1992年与申小娟结婚,婚后同母亲吴玉秀住在一起。

1997年7月,韦成海辞去机关干部的职务,用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些钱,开了一

家个体小卖部,取名为“利民百货”,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

了营业执照。7月30日,小卖部开张,韦成海以“利民百货”的名义向批发商黄青

山赊购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8月2日,小卖部在一场大火中被全部烧毁,

韦成海也在大火中丧生。死亡时,家中所有财产的价值为1.6万元。当黄青山向

申小娟要求还款时,申小娟说,1.6万元家产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而她一直不

同意丈夫下海,韦成海开店的钱全部出自他自己的工资,因此只能同意以共有财

产中属于韦成海的8000元偿还欠款。吴玉秀说这里面还有自己的财产,应先在

财产中留出她的部分。黄青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2.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还款,甲

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

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

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一、简答题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2.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3.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集体与个人所有权,共有,特别所有权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海

域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二题、论述题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而产生的人。自然人是相对法人而言的法律概念。自然

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公民是指具有一

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

律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国的公民。《民法通

则》在第二章的标题中使用了“公民(自然人)”的表述,给人的感觉是二者相等。

实质上“公民”和“自然人”是两个概念。在西方国家的民法中,民事主体只有

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形式。“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前苏联的首创,并为我国所沿

袭。从前面二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自然人的范围比公民要大,他不仅包括本国

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民法通则》之所以使用这两个概念,其原因有二:

首先,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中,不仅仅是我国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也可

以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我国的民事主体。因此,在规定公民是民事主体的同时,

需要使用“自然人”的概念,赋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依法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所以《民法通则》在第8条第2款中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使用于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这项

规定也体现了在国际私法上使用解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冲突规范时所普

遍承认的两项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

国的民事法律赋予外国人和本国人相同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原则;对等原则,是指

两国在处理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的民事主体资格问题时,彼此给予相同的待遇的

原则。其次,我国自从继受前苏联在民事上的公民概念后,就一直使用它,而很

少使用“自然人”这一概念。人们已经习惯并能正确理解“公民”在民法中的含

义,不但要尊重传统民法的做法,还要与国际社会接轨。所以就有了“公民(自

然人)这样的规定。

关键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责任权利

法律确定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当事人必须具有

通过一定的行为使其变为现实的资格,这种资格就是民事行为能力,它是法律赋

予的。法律确认当事人是否有这种能力标准是其意思能力,即对自己行为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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