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四次知识点检测试卷(附答案).pdfVIP

经济法基础第四次知识点检测试卷(附答案).pdf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经济法基础第四次知识点检测试卷(附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凡是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销售额的,

应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不同税率的消费品组成成套商品销售时税率

的适用。根据规定,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2、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07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

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

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4月21日重新计算。

某公司为一合同案件的当事人,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一

审判决,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该公司的做法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3、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范围。()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题中的表述是

正确的。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实际收入为应纳税所得

额,不允许扣除任何费用。()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和偶然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

用。

6、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纳税人的所有财产均

属于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根据我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

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7、某企业以厂房对外投资入股,并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

同承担投资风险,应当视为转让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错在应当视同转让不动产缴纳营业税。根据规定,

以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和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

行为,不征营业税。

8、有形物体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而货币只是价值符号,

不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的

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其中物又包括物品、货币和有价证

券等。

9、史蒂芬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自2000年5月1日至今一

直在我国居住,2006年取得由中国境内高校支付的工薪30万元,赴英

国讲学25天取得由英国高校支付的报酬8万元。2006年史蒂芬先生应

就其上述两项收入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该纳税人在我国居住时间超过5个纳税年度,不享受

税收优惠,其来源境内、境外所得,不论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均

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5天的临时离境,不得扣除在华居住天数)。

文档评论(0)

173****619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