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章程.pdf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伦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保护

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依据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

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

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和《药物与临床试验伦理审查

工作指导原则》(2010)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伦理委员会宗旨是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

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条伦理委员会依法在所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政府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监行政管理部

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伦理委员会委员构成:应具备多学科背景、不同职业的

人员组成,包括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

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性别均衡,确保伦理委员对试

验项目科学性、伦理合理性的审查和评估。

第五条本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

1名;各类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伦理委员会下设伦理办公室,负

责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伦理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新一届伦理

委员会成员至少应包括上届委员会成员的半数。

第七条伦理委员会应有必需的办公条件,应设有独立的伦理办

公室和会议室,应能满足其工作需求。

第八条伦理委员会对伦理审查经费实施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按医院《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制度》为委员审查工作提供劳务报酬。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伦理委员会有权批准/不批准一项临床研究,对批准的临

床研究进行跟踪审查,有权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研究。

第十条负责组织对医院涉及人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

试验和临床研究的科研课题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的

学习。

第四章伦理审查与要求

第十二条本伦理委员会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涉及

人的临床科研项目。

第十三条伦理审查原则是:

(一)充分尊重受试者,保障受试者的知情权;

(二)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高于一切。保障受试者最大程

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三)对于弱势群体,包括儿童、孕妇、智力低下者、精神病患

者等群体,应当予以特别保护。

第十四条伦理审查要素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三)受试者的风险与受益;

(四)受试者的招募;

(五)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六)知情同意获取的过程;

(七)受试者损害的医疗处理和赔偿;

(八)受试者的隐私保护等。

第五章审查程序

第十五条进行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以下材

料:

(一)伦理审查申请表(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临床试验方案(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三)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同期);

(四)招募受试者的相关材料(向受试者提供的研究简介和参加研

究而给予的任何补偿的说明);

(五)病例报告表;

(六)研究者手册;

(七)主要研究者履历;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九)其他伦理委员会对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决定的说明,应提供

以前否定结论的理由;

(十)试验药物的合格检验报告;

(十一)研究产品安全性、药理学、毒理学等相关的科学数据;

(十二)保险合同;

(十三)其他。

第十六条伦理审查会议法定到会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且不低

于五人;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机构之

外的委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第十七条会议审查

文档评论(0)

187****274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