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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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一、项目来源:

根据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浙江子午线质

量标准化研究有限公司组织起草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

草案稿的起草工作,并由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归口。

二、标准制定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1、背景

食用农产品配送是指由配送企业通过物流设施和统一采购、从源头上在品种、价格、质

量上产生优势,然后通过车辆为各企业单位、学校、工厂提供食用农产品配送服务的一种行

为。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要保证食用农产品的配送质量,就必须保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上

中下游每一个环节保持干净、卫生、不变质。从产地预冷、冷库贮存、全程冷链运输到末端

的冷链配送全过程中,每一个过程都要通过不同的温区保存好食用农产品,这就需要针对不

同的温区进行区别对待,管理也就变得越来越精细化。

食用农产品配送是物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物流业作为一种产业,被看作是新的

利润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

2、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模式也在逐步发展,社会需求量的增大,促使配

送企业越来越多,整个行业的规模持续扩大。以往的配送企业仅仅只是提供单一的运输服务,

如今的配送企业开始扩展多元化服务模式,比如:进货、处理、仓储、运输、装卸等服务,

更是有些配送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物流服务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食用农产

品配送设施设备不断改善,智能化系统设备已经是每家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必不可少的部分,

提高了食用农产品配送的工作效率,为食用农产品配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3、存在的问题和必要性

目前的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规模有大有小,优劣相对明显。(1)部分企业缺少制度与记

录,且记录内容的项目不全;(2)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无法提供证明文件;(3)肉类分割

间的布局不正确;(4)未做到食用农产品与其他物品分开贮存;(5)部分食用农产品无标识;

(6)食用农产品处理前与处理后的区域未分开;(7)部分配送企业未根据要求进行冷藏冷

冻运输等。

本标准以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前提,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食用农

产品配送企业不同等级的评分要求,实现了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划分的标准化和管理的

规范化。制定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有利于提高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的主体责任

意识,便于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的自主管理,也有利于其他相关部门对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

的长效管理。

三、与我国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目前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执行的法律法规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第20号令》、《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国家标准:GB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该标准规定

的是食品行业企业经营过程的基本要求,并无对食用农产品配送过程做出具体要求。GB/T

21721-2008《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危害管理规范》该标准规定的是农副产品现场交易的要求,

缺少配送等要求。

行业标准:SB/T10873-2012《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管理技术规范》、SB/T10428-2007

《初级生鲜食品配送良好操作规范》,这两个标准缺少食用农产品处理、装卸等方面的要求。

地方标准:没有关于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的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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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制定工作主要过程:

1、2021年6月22日-7月8日,收集相关的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等信息。

2、2021年7月10日-7月24日,收集资料并完成了立项申请书。

3、2021年7月27日,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印发了《嘉兴市标准化协会关于2021年度第

三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并成立起草工作组。

4、2021年7月28日-2021年8年10日,完成《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等级评价规范》

团体标准草案稿。

5、2021年8月11日-2021年8年15日,工作组讨论后形成了《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

等级评价规范》工作组讨论稿。

6、2021年8月17日,在嘉兴召开团体标准专家研讨会,会议主要提出的意见有:1、

4.3和4.4中“指标”修改为“评价要求”;2、删除“净菜和水果分切加工区,不应高于

15℃”;3、2人员中增加一般员工的培训要求;4、标识管理的要求放入采购中;5、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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