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
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
成本的重要作用,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切实做好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工作,助力我国实现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方
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和实施路径,助力推
进美丽中国建设,统筹谋划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充分考虑经济
社会发展、发电行业实际、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结合行业发展技
术特点与减排目标,合理设计配额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延续配额分配制度的总体框架和主要规则,基
于排放强度设计配额分配机制,配额分配方法与核算、核查规则保
持衔接。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简化配额管理流程,夯实数据基础,提
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
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营造平等、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发
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大规模、高能效、低排放机组,鼓励掺烧生
—8—
物质机组与燃气机组,鼓励机组供热。强化技术创新,压实企业降
碳责任,推动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纳入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
行业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
放单位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参与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市场配额的发放、交易、清缴等环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分别确定
2023、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明确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
额管理的发电机组。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机组(热源在2023年
和2024年与发电设施保持物理隔断),在发放年度核定配额前关停
的机组,以及2023、2024年新投产机组不纳入当年度配额管理。重
点排放单位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范围。
三、机组分类
本方案适用的发电机组按照燃料种类及机组容量划分为四个类
别(各类别机组判定标准详见附1):
(一)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二)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三)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
环流化床机组);
—9—
(四)燃气机组。
四、配额分配方法
碳排放配额是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发电机组相应的二氧化碳排
放限额。2023、2024年度配额全部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法并结
合机组层面豁免机制核定机组应发放配额量。将重点排放单位拥有
的所有机组对应的年度应发放配额量加总,并结合重点排放单位层
面豁免机制得到各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应发放配额量。将各省级行政
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应发放配额量加总得到本行政区域年度应
发放配额量。将各省级行政区域年度应发放配额量加总最终确定各
年度全国应发放配额总量。
(一)碳排放基准值
总体平衡值(以下简称平衡值)是各类机组发电、供热碳排放
配额量与应清缴配额量平衡时对应的数值,是确定各类机组发电、
供热基准值的依据。2023年度发电、供热平衡值以重点排放单位
2023年碳排放数据为基础,统筹考虑了履约优惠政策、各项修正系
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2023、2024年度发电、供热基准值是在2023年度平衡值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排放
强度变化、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结合各类鼓励导向、近四年纳入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火电机组的碳排放强度年度变化率,按照行
业总体盈亏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则综合确定(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
准值见附2)。
—10—
(二)修正系数
考虑机组参与调峰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配额分配引入调峰修
正系数(详见配额分配技术指南附3)。
五、配额发放
(一)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配额分配方法,审核
确定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