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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力厂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设备使
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动力厂所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动力厂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计划维修、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
原则。
第二章设备分类与编号
第四条动力厂设备分为以下类别:
(一)主要生产设备;
(二)辅助生产设备;
(三)公用设施设备;
(四)办公设备。
第五条设备编号采用统一编码方式,由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组成。
第三章设备管理职责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二)组织设备验收、安装、调试、验收、投入使用;
(三)编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计划;
(四)组织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五)组织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换代;
(六)建立设备档案,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七)监督、指导、考核各车间设备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车间设备管理职责:
(一)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本车间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参加设备技术培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
(五)对设备进行经济核算,控制维修成本。
第四章设备验收与投入使用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设备技术文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使用。
第九条设备验收内容包括:
(一)设备外观检查;
(二)设备性能测试;
(三)设备配件、工具、备品备件等是否齐全;
(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第十条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
员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五章设备运行与维护
第十一条设备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第十三条日常维护内容包括:
(一)清洁设备;
(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润滑设备;
(四)紧固设备零部件;
(五)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第十四条定期维护内容包括:
(一)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二)更换易损件;
(三)进行设备保养;
(四)检查设备电气、液压、气动系统。
第十五条设备维修分为计划维修和抢修。
第十六条计划维修应按照设备检修计划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抢修是指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十八条设备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六章设备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技术资料;
(二)设备验收、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三)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四)设备维修、改造、更新换代记录;
(五)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定;
(六)设备报废、拆除记录。
第二十条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七章设备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对各车间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三)设备维修、改造、更新换代情况;
(四)设备档案管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造成设备事故、损坏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
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动力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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