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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

──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对话

***

吴敬琏、江平

时间:2010年6月10日19:00-21:0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礼堂

江平:同学们晚上好。今天晚上,实际上是我陪吴敬琏教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此前,我们两

个人曾经有过多次对话。

我和吴敬琏教授认识有九年时间了。2001年时,中共中央组织部邀请20位社会科学学者以及30

位国防科技学者到北戴河度假,我和吴敬琏夫妇都应邀参加。因此,我能有机会和吴敬琏进行较长

时间的交谈。当时,我们都认为,在社会科学中,经济学和法学是两个很重要的学科,两家应该共

同探讨我们的国家大事。考虑到现实中的需要,我和吴教授商量好,准备联合发起一个民间的研究

机构,为中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切磋学艺的平台。就这样,上海法律经济研究所很快成立。上海法律

经济研究所存在了两年左右,做了一些事情,也碰到了一些钉子。碰到钉子之后,我们就改在北京

成立“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前后九年时间,我从吴老师这里学到很多东西,吴老师的为人和学问

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顺便说一下,我俩还有个特殊的关系:我原名不叫江平,江平是1949年参加革命工作之后改的

名字。我原来的名字叫江伟琏,“伟”是伟大的“伟”,“琏”就是吴敬琏的“琏”。当年这个“琏”字

还是很怪的,有人问我是哪个琏,我只能说是《红楼梦》里贾琏的“琏”。因为过去名字里面,只有

贾琏的“琏”是这个字。今天我和吴敬琏教授合作,我常说是前世的因缘,或者说,都是因为我们

两个都是“琏”,而这个“琏”字又很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俩走在一起。我想这种合作,在法学

和经济学界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学科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的先例。

今天我特意提出来,主要是吴敬琏教授讲,我来主持或者提问。我在我们学校经常讲,吴敬琏

先生难得来我们昌平校区一次。我们共同探讨的一个题目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

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呢?大家知道,吴敬琏教授是主张“市场经济”的,但是在不久前,他又

特别提出了“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或者“法治经济”的概念。他写了一本书,就叫《呼唤法治

的市场经济》,专门谈法治经济。所以,选择这个题目,作为经济学和法学交流的主题,我想是一个

*吴敬琏(1930—),男,江苏武进人,现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江平(1930—),男,浙江宁波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事法学。

·5·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总第20期)

很好的题目。

今天,我也在考虑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宪法中规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在经济学界不断受到争论。有些人强调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认为现在所搞的那

一套,不是社会主义的;也有的学者强调后者,即市场经济。那我就有了一个问题:市场经济究竟

有没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我以前理解小平同志讲得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经济组织的一种

方式,资本主义可以用市场,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市场;社会主义可以用计划,资本主义也可以用计

划。这里面似乎没有本质的区别。

由此我也想到,在法学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我看到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让人

们去研究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样的话,宪政似乎也可以分为社会主义宪政和资本主

义宪政。那这样的话,社会主义宪政的特点又应该是什么呢?那这在法学界好,经济学界也好,都

会引起姓社姓资的争论。小平同志当时说过不争论,但是现在,这个问题争论的越来越明显。我现

在想请教吴敬琏教授:您对于市场,或者我们讲的法治、宪政,社会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好,应

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吴敬琏:这是一个用了很长时间才逐渐弄清楚的问题。应该说,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定把中

国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后,就有很大的争论。

1993年宪法修正案根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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