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制度.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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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结

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验收、使用等各阶段,包括新建、改

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筑工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三)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四)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消防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明确消

防管理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消防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明确消

防管理职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消防监理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消防监理工作,明确消

防监理职责。

第八条各级消防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消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制定

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

查;发现、报告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三)消防监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消防监理;

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对消防违法

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消防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

第十一条消防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

消防设施、器材的可靠性。

第十二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责

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消防设计文件,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正

常运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

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

全意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

好、有效。

第五章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验收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第二十条消防验收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消防验

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验收报告报送消防管理部门备

案。

第六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

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

意识。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责

任。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

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巡查;

(四)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六)组织、实施消防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消防安全管

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六)组织火灾隐患整改;

(七)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八)组织消防事故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消防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一条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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