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知识产权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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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

16.某诗人签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刊登題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現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為范文编入《語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說法是对的的?()(卷三单项选择第16題

A.该诗人在甲网站签名方式不合法

B.“天堂向左”在《現代诗集》中被正式刊登

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酬劳

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為

【答案】C

【考点】着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錯误。《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签名权,既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其详细内容包括:(1)决定与否在作品上签名;(2)决定签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签名的次序;(4)严禁未参与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签名;(5)严禁他人假冒签名,既有权严禁他人盗用自已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签名。本題中,诗人对自已的作品享有签名权,且有权决定签名的方式,既签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

选项B錯误。《着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刊登权,既决定作品与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着作权人自行或经着作权人許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為条件。本題中,诗人将自已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為就是在行使刊登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刊登了。

选项C对的。《着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申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許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刊登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酬劳,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根据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酬劳。

选项D錯误。首先,选项D自身說法錯误,这里不需要通过甲网站同意,由于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着作权。有关与否要通过诗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波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着作权人申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着作权人委托申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酬劳、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為侵权。本題中,该诗人未申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委托申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状况下转载,但需要在转载時向该诗人支付酬劳、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解释在已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許可的转载行為一律认定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既若无严禁转载、摘编的申明,可以不通过同意而直接转载,只需支付酬劳,注明出处。

17.甲企业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乙企业与甲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請权后很快,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申請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說法是对的的?()(卷三单项选择第17題)

A.因该技术转让协议未生效,乙企业无权申請专利

B.因尚未根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企业无权申請专利

C.乙企业获得专利申請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步申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乙企业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考点】专利申請权的转让

【解析】选项A錯误。《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請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請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曰起生效。据此可知,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专利申請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曰起生效,不过专利申請权自登记之曰起生效。

选项B錯误。乙企业受让专利申請权后,无论与否已经根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請专利。

选项C錯误,选项D对的。乙企业获得专利申請权后,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同步申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过最终乙企业无权就该技术方案同步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奇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既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請曰此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請,并记载在申請曰后来公布的专利申請文献或者公告的专利文献中。据此可知,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都规定技术自身具有新奇性,而对发明专利的审查分為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周期比较長。假如乙企业同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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