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doc

浅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4

浅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

(摘要)劳动关系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能够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证。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企业如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浅谈几点想法。

(关键词)以人为本;生产一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既有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又有股份公司、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劳资关系。企业、员工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各方的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就是企业发展了,企业经济效益好了、国家税收和职工利益相应增加;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就是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职工则追求的是收入最大化。受利润价值的驱使,影响劳动关系和谐问题和矛盾开始比较明显的表现出来,集中反映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

当然,总体上来说,当前大多数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方绝大多数是遵纪守法的,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能够尊重员工的劳动,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但也应看到,一些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的利益和权益,他们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过多,而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他们侵犯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任意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任意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侵犯职工的社会保障权,拒绝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费;侵犯职工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权,拒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频频发生的工伤事故、群体性、突发性的职业病等等,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健康;无视职工技能培训的权利,不愿为职工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的机会和条件,影响了职工业务技能的提高等等。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增加了劳资冲突。因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这些问题及矛盾的化解和处理,理顺劳资关系,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基础,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企业不能简单地把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看成是雇佣关系,仅仅当做劳动力来使用,而应该把员工看成是“具有内在的建设性潜力”的因素,把员工当做一种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发展,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殊资源来刻意发掘;不应把企业员工看成被管理和控制的工具,把职工置于“严格监督和控制之下”。而应为职工提供、创造各种条件,使其主观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技能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1)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做到建立一视同仁的劳动关系是根基;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合法、规范。企业在招录用员工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这实际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准绳,既提出了企业应保证员工享有的权利,也提出了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此外,除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还应当遵守《工会法》,切实保障员工应享有各项权利。《工会法》要求企业应当保证员工享有的合法权利。《工会法》对员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工资收入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关于员工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和通过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在《工会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工会帮助、指导员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于员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在《工会法》第六条和十九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六条提出:“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上述各项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能切实得到保障,则劳动关系双方自然会紧密团结,出现职工“爱企如家”,进入劳资双赢的和谐的劳动关系境界。

文档评论(0)

135****822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