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IC 130023-2024 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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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30023—2024

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规范

ServiceStandardsforNon-PublicMedicalAestheticInstitutions

2024-6-20发布2024-7-1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

I

T/STIC130023—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要求 1

4.1服务蓝图 1

4.2服务目录 2

4.3基础设备和设施 2

4.4配置要求 2

4.5非洁净区域环境要求 2

4.6洁净区域环境要求 3

4.7预约服务 3

4.8登记服务 3

4.9初诊 3

4.10检测 3

4.11复诊 3

4.12随访 3

5管理要求 4

5.1人员要求 4

5.2设备设施及环境管理 4

5.3服务目录管理 4

5.4服务礼仪管理 4

5.5隐私保护和伦理道德 4

6评估与考核 5

6.1顾客满意与投诉处理 5

6.2内部审核 5

6.3持续改进 5

附录A(资料性)医疗美容机构的服务目录 6

参考文献 7

II

T/STIC13002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柏悦年轻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柏悦门诊部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兰熙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朝回、郑学东、谢珠花、林香琴、张超、林家华、马芷子。

本文件承诺执行单位:上海柏悦年轻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柏悦门诊部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兰熙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上海曼笛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1

T/STIC130023—2024

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的服务要求、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以下简称医美机构)服务提供的规范、持续改进以及服务过程符合性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J88-1988《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医疗美容medicalcosmetology

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注1:医美是通过技术手段对人体进行修复和再塑的一种美容方式。

注2:医美能够提亮肤色嫩肤、去皱、无创溶脂等,见效比较快,能够有效的改善人体局部的美观。

注3:医美通常利用射频技术、注射填充、激光技术等方式进行改善。[来源:《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3.2

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Non-publicmedicalaestheticinstitutions

指从事以医学手段对人体外貌进行改善和维护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医学与美容技术,旨在通过专业的医疗操作和治疗,帮助人们解决皮肤问题、整形美容、抗衰老、微整形等与美学相关的健康需求。

注1:按不同诊疗科目及机构规模将医疗美容机构分为: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和医疗机构设置的医疗美容科。

注2: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具备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配置与其开

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注3: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

4服务要求

4.1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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