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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4)

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3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位继承。本题中,甲先于其父死亡,甲

的女儿继承了甲父的遗产,符合代位继承的概念,因此本题正确答案

是选项B,排除其他选项。

32.【答案】C

【解析】本题实际是考查《民法通则》规定的当事人对损害都无

过错的损失分配问题,应依该法之规定,选择C。

3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理论中的共同危险问题。在二人以上

的侵权人共同实施加害危险行为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时,由共同实施

危险行为的人负担,故应选A。

3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理解。应按照《民

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析甲、乙、丙三人谁有过错,然后确定有过

错者承担责任。由于丙对狼狗未尽善良管理人之责,有过错,对乙的

损害应负责任,故选项B为正确答案。

35.【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因产品质

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

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应选择销售者承担责任,即应选A。

二、简答题

36.【答案要点】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对方

的威胁强迫,陷入恐惧而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它具有以

下要件:

(1)须有胁迫行为存在。胁迫是不正当地预告危害,以使对方陷入

恐惧的行为。

(2)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人的故意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须有胁

迫相对人使之产生恐惧的故意;第二,须有使相对人因恐惧而作出意思

表示的故意,即胁迫的目的在于使相对人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

(3)须预告危害属于不正当。所谓不正当,即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

公认的道德准则。违法当然属于不正当,但不正当却不一定都违法。

因为它干涉了相对人是否签订合同的意思自由。

(4)须因受到胁迫而产生恐惧。如果胁迫人虽然施加胁迫,但被胁

迫人并不因此产生恐惧;或虽有恐惧,但恐惧并不是因胁迫而生,就不

能构成受胁迫而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

(5)须因恐惧作出意思表示。即胁迫人的意思表示与其恐惧须有因

果联系,而且,其意思表示又须迎合胁迫人的意思作出。

37.【答案要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

计算暂时停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

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例如,瘟疫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行为能力。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没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死亡

或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也可作为中止

的法定障碍。

(3)其他。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

效可中止。

38.【答案要点】身份权是基于身份关系所产生的权利。

身份权具有以下特征:(1)身份权具有专属性;(2)身份权具有义务

性;(3)身份权无时效性。

三、论述题

39.【答案要点】(1)善意取得的含义。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

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

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

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2)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善意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首先,必须是依法可

流通的。其次,法律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动产,依其规定。如《物

权法》规定,遗失物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②让与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

③标的物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⑤转让行为必须完成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要求。《物权法》规

定,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

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①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法律效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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