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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de)相关规定
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
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
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de)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
法,来判定一般企业(de)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
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
(一)A级计量器具(de)定义
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de)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
含(de)器具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de)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de)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de)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
制检定(de)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de)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de)定义
1985年9月6日公布(de)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de)最
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de)列
入强制检定目录(de)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
不合格(de),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de)目录和管理办法,由
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
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de)(de)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de)
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de)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二、A类压力表所包
含(de)内容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de)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
15日发布(de)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
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de)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明细
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de)压力表实施强
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de)
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
确(de)规定.1、用于安全防护(de)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
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de)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de)测量;c、
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de)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de)
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de)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de)测量;
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de)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
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de)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de)测量.(如:
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de)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
氧气监控压力(de)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de)氧气压力(de)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de)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
装置上氧气压力(de)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三、A类压力表(de)检定周期
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de)检定周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de),由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
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
定(de)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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