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级碳酸钠.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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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池级碳酸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级碳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

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210工业碳酸钠

YS/T582-2013电池级碳酸锂

GB/T30902无机化工产品杂质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GB/T19077.1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

GB/T6284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IEC6232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的六种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浓度

的测定程序

欧盟理事会第2011/65/EU号指令附件Ⅱ有害物质的限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磁性物质

主要是指过渡元素铁、锌、铬及其合金等带有磁性的物质。

4要求

4.1化学成分

2

电池级碳酸钠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有害物质符合欧盟理事会第2011/65/EU号指令附件Ⅱ的要求。

表1化学成分

Na2CO3不低于(以干基计,%)

杂质含量不大于(质量分数/%)

K

Ca

Fe

Mg

Zn

Cu

Al

Ni

Pb

Cr

B

SO42-

氯化物(以NaCl计,以干基计)

99.5

0.005

0.005

0.001

0.002

0.0003

0.0003

0.002

0.002

0.0003

0.0003

0.002

0.08

优级

一级

二级

0.005

0.05

0.30

4.2磁性物质

磁性物质的含量≤0.0003%(3ppm)。

4.3水分

产品中的水分含量≤0.60%。

4.4粒度

D10≥1.0μm,4.0μm≤D50≤16.0μm,D90≤35μm,D100≤60μm。

4.5外观质量

电池级碳酸钠呈白色粉末状,目视无可见夹杂物。

5试验方法

试验用试剂和水,当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为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当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应按HG/T3696.1、

HG/T3696.2和HG/T3696.3的规定制备。

5.1产品化学成分分析

5.1.1产品中碳酸钠、氯化物和硫酸根含量的测定按照GB/T210的规定进行。

5.1.2产品中钾、钙、铁、镁、锌、铜、铝、镍、铬、硼杂质的测定按照GB/T30902的规定进行;有害物质参照IEC62321的规定进行。

5.2产品磁性物质的测定按照YS/T582-2013和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

5.3产品中水分的测定按照GB/T6284的规定进行。

5.4粒度的测定按GB/T19077.1规定的方法进行。

5.5产品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验法。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3

6.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

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与本标准的规定或质量证明书不符时,

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进行。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混合料组成。每批产品的净重为2t-10t。

6.3检验项目及取样

电池级碳酸钠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符合表2规定。

表2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节号

试验方法的章节号

化学成分

按6.4条

4.1

5.1

磁性物质

4.2

5.2

产品水分

4.3

5.3

粒度

4.4

5.4

外观质量

4.5

5.5

6.4取样

6.4.1每批产品,采用探针法(塑料管或者不锈钢管)均匀取样,取样要求:袋装时,每批5t以上,按10%袋数抽取样袋;5t以下,按20%袋数抽取样袋。

6.4.2所取试样经混匀后,供化学成分、水分、粒度及外观质量检验用;所取试样不得少于2000g。

6.5检验结果的判定

6.5.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如仍有一个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6.5.2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产品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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