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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案件6大热点疑难问题综述及典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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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删除。来源:青岛中院,转自无讼;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021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中的焦点问题
(一)诉讼主体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主要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有时也涉及到联建单
位、建筑物产权人、工程款受让人等。表面上看并不复杂,但由于存
在总包、分包、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等情形,实务中的
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法律责任也不一样。
就建设工程类企业而言,其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有子公司、分
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
诉讼主体,分公司若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领有营业执照,属于民事
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也享有民事主体资格。
另外,因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非法转包的个体
包工头往往以被挂靠、被借资质或转包人单位“项目经理”的名义出
现在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生纠纷,诉讼主体、责任承担主体及责任承
担方式如何确定会引起极大争议。
实践中,包工头或者班组长如果是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合同的签订
主体,且在工程中投入资金并获取利润,可以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如
果其仅系工人代表,组织工人施工,正常领取工资报酬的包工头或者
班组长,则不能认定为实际施工人。(二)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属于人民法院主动审查范围。
实践中,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首要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关系到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多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其他民事
合同所不具有的。
目前,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等规划审批手续对外发包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承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
施工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建筑工程所订立的施工合同,不具有
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使用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的名
义和资质证书与建筑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
项目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承包人非法转包订立的
施工合同,承包人违法分包订立的施工合同等情形。(三)建设工程
价款问题
支付工程价款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工程价款给
付请求权是承包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建设工程合同中的
一切争议都与工程价款结算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在司法实
践中,价款问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焦点问题,绝大
多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都会涉及到价款问题。
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的焦点问题有合同无效情况下工程款中的税金
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多份合同并存情况下工程款结算依
据的确认等。
另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也是价款纠纷中的重要问题。
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赋予了建设工程承包人就工程款享有优先
受偿的效力,这对保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审理中的主要焦点问
题有合同效力对优先受偿权的影响,优先受偿权权利主体的确定,优
先受偿权的行使对象及受偿范围、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及程序等。
需要指出的是,该项权利也对其他债权人特别是一般抵押权人的
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如该项权利经常出现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就
是否能够对抗执行产生纠纷。(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关系到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是承
包人、发包人共同的生命线。为确保工程质量,《建筑法》《招标投
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作出了许
多具体规定。因建设工程项目结构类型多、生产周期长、工艺繁琐、
参建主体多样,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样的,主要包括
施工原因、勘察、设计原因、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合格、发包方直
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等原因。实务中,涉及到工程质量的焦点
问题主要有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时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能否参照合同约定计算、缺陷责任
期与质量保修期的区别与适用、无效合同下的质量保修责任等。
(五)建设工程工期问题
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中会进行明确约定。然
而,一般的工程建设工期都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两三年。
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设计变更、进度款支付迟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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