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VIP

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

  1. 1、本文档共7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

第PAGE\*Arabic1页共NUMPAGES\*Arabic68页

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

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采购文件

(电子招投标)

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

第PAGE\*Arabic2页共NUMPAGES\*Arabic77页

目录

TOC\o1-1\h\u24070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3

14366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7

22361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2

3233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34

5075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41

1093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8

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CG2024055

项目名称: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0万元/年,210万元/二年四个月。

最高限价:90万元/年,210万元/二年四个月。

采购需求:镇海区骆驼街道新城菜场运营管理服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其中第一季度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书),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

文档评论(0)

ze12223074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