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域外借鉴.pdf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域外借鉴

作者:梅心荃

来源:《消费电子》2021年第09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立法启示

当前,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与应用,每天需要对海量数据做统计性

处理,个人信息在其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随着个人信息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资产,公

民个人信息的商用价值愈发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公民个人信息的“裸奔”与形形色色的侵犯个人

信息案件,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逐渐被社会所重视,成为时代必须回答之问。从APP兜售用

户个人隐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了新兴行业,到企业利用大数据筛选“杀熟”,再到2021

年“3·15”晚会曝光的商家违法收集顾客人脸信息,大量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层出不穷,甚

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正反映了当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相关法律的空白,也警示我们

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一)个人信息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

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实际上强调的是个人信息的“专

属识别性”,即通过特定的信息,从而能识别到特定的人。个人信息并不只表现为自然人的专

属信息,除了如自然人的身份证号、肖像、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专属信息,还可以通

过组合分析一些看似不具有专属性的信息,来识别特定的自然人,如某个人的兴趣爱好、生活

习惯等,都可以成为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法益的逻辑证成

个人信息概念中,最难厘定的莫过于个人信息究竟属于法益还是权利,我国学者也经常在

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上,为是选择法益保护模式还是权利保护模式有着不同的主张。欧盟、日

本、韩国等对个人信息都采取了权利保护模式,而从现有法律来看,我国对个人信息采取是法

益保护模式,实际上也意味着我国法律将个人信息视为一种法益所进行保护。

我国民法典中的用词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而不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受

法律保护”,且在必威体育精装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第一条

中规定:“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制定本法”,可以得出结论,我

国对个人信息保护采取的是法益保护模式,即认为个人信息是一种“法益”而不是一种“权利”。

(三)个人信息与隐私的界分

个人信息与隐私存在诸多共性,容易被混同,如个人信息与隐私都是一种人格权益,两者

在外观上十分相似,受侵犯的方式也大多相同,如非法收集、泄露、转让等。美国法律将个人

信息纳入隐私权内容中进行保护,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将个人信息归纳到隐私当中,

但其实二者是两个概念。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可以得知我国

是将个人信息与隐私区分开进行保护。

个人信息与隐私有着较大的区别,在内容上,隐私权属于人格权所保护的一种,是一种自

然人精神上的权利,且在财产利益方面并不十分突出。而个人信息则是一种综合性的法益,对

其的保护不仅要体现精神方面,还要兼顾财产利益方面。

在表现形式上,个人信息多是以数字、文字等载体表达出来的信息,而隐私并不一定需要

文字、数字等载体表现出来,如私密的空间,私密的活动。隐私与个人信息的区别要落到“隐”

和“私”上,即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主观要件。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相较于国外,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2016年8月的

“徐玉玉案”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敲响警钟,同年1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

案)》第二次审议稿也增加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即109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

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

出售个人信息。

2020年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个人信息保护

法草案的议案,这表明我国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单独立法,且保护的主要力量将从公法转为

私法,未来将出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表明了我国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的决心,也极大地保障了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不法侵犯。

以上可以得出结论,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稍显落后,

发展却较为迅速,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初步形成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但法律具

有一定的滞后性,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与方法也在不断变化,现

文档评论(0)

175****617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