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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啟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及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避免重大的污水超标排放事故。特制定以下的排放以及处理应急预案。
1目的:
确保从生产源头到水处理末端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使得财产及环境的损失减到最低。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全体员工。
3职责:
3.1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本部门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部经理。
3.2生产部经理为行动协调总负责人。
3.3主管环保副总负责将意外造成的污染上报环保局。
4应变组织
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组,应急组下成立专业应急队。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付组长:印刷车间主任、印唛车间主任、保安负责人
组员:保安负责人、当日班长、厂区内各部门负责人,后勤部、保安人员
专业应急队:安全员。
5应急工作程序
5.1紧急情况
5.1.1废水意外外排
5.1.2化学品油品泄漏
5.2应急措施
废水意外外排和化学品泄漏
5.2.1.1化学品泄漏超过50公升排入雨水水道时,须报知保安员。
5.2.1.2对化学品相关操作人员要做到
A.尽量减小漏出面积的扩散;
B.液体要用抹布、拖布等拭去,绞在专门的容器中;
C.固体要收集到指定浴器中;
D.隔断火源或热源;
E.大量泄漏时,要迅速报告;
F.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5.2.1.3若泄漏少于上述量而不会对表面排放水道造成风险者,须使用专用的捕集设备吸收,收集后按固废处置。当小量的酸、碱泄漏时,(在外面区域)须以大量清水冲洗到表面水排放水道。只有受过熟练训练的应急人员方可从事救灾式任务,并须穿戴防护手套及眼镜。
5.2.1.4在厂区少量碱的泄漏可冲入地沟,少量酸的泄漏可用少量碱中和后冲入地沟。同时亦须报知保安组。
5.2.1.5溶剂、油及柴油的泄漏须用泄漏控制设备(为安全起见)捕集,并立即将意外报仓库主管及管理者代表。若泄漏液体未收集而直接进入表面水,意外处理的相关人员须通知保安组下列事项:
A.泄漏地点;
B.泄漏牵涉的物质;
C.泄漏至表面水拓放管道的粗估量;
D.采取的行动及造成的损害。
5.2.1.6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环保主管副总须立刻联络环保局,并提供有关泄漏物质的形态及数量的资讯。
5.2.1.7保安科须监督泄漏物质的清理,并确保所有废弃物均已移入有害废弃物贮存桶及清楚标示其内容物。
5.2.1.8当油或柴油泄漏时,须将吸油设备直接放置于废水放流口,参与救灾的人员须负责确保此项工作吸油设备的置放。
5.2.1.9当化学油品大量泄漏时应及时上报主管副总和环保副总,应有应急队参与处理,必要时由生产副总通知消防部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5.2.1.10若环保局人员要参与救灾事项,主管环保副总须协调之。
5.2.1.11当泄漏造成厂外污染时,主管环保副总须提供报告给环保局。报告的准备应意外后48小时内完成意外细节描述,及包含采取的行动,工厂采取何项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意外再发生。
5.2.3生活水被化学品严重污染
5.2.3.1第一发现人应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负责人上报生产部及技术部环保科。安排水处理车间及质检科分析污染因子,由技术部环保科配合水处理车间采取处理措施,去除污染因子。
5.2.3.2由生产部查明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2.4处理排水严重超标
5.2.4.1废水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安排停止排水并上报生产部及技术部,必要时生产部经理安排(局部或全部)停产。
5.2.4.2废水车间要查明原因,是本部门原因的要进行整改。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2.4.3是其它部门原因的安排相关部门整改,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2.4.4水处理车间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如对尚未排放的污水进行再处理,以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扩散到外界的污染物,环保主管副总应立即通知环保部门;生产副总安排告知周围居民。
5.2.6.2废水车间加紧制定抢修计划,并安排停排水时间;紧急启用事故应急池,确保废水不处理不外排。
5.2.6.3通知技术部环保科,向环保局递交停车报告
5.2.6.4完成抢修重新开车要向环保局打生产报告。
6法律、法规摘要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的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9条: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递交关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的初步报告。
7相关记录
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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