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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产学研”、“高校协同创新”概念及模式的提出引起人们的关注,合作研究、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往往能够将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结合起来。临床医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加之当前基础科学面临发展瓶颈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推动医学研究的发展,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进行临床研究,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成为各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的重要选择。二者以医学生、教师、医生等研究主体为科研交流的纽带、以意思表示为信号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医学发展。但由于现行法律、制度等不够完善,双方联合开展临床科研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伦理和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一、高校与其附属医院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现状
(一)联合开展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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