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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不动产)确权登记基本知识

0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决策部署而建立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推进自然资源

资产产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

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任务是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

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

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

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

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

产权保障。

0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主要原则包括:

(1)资源公有原则。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2)物权法定原则。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3)统筹兼顾原则。在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的基础上,为相关改革预留空间,做好衔接,逐步划清集

体所有、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四种边界。

(4)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

(5)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

政府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治理的作用。

0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登记类型?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针对国有的自然资源,并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

水流等)为基础,记载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以及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

要求等限制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开展,对在不动产登记中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和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再重复登记。

自然资源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

首次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登记单元里全部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进行的全面登记。自然资源首次登记

程序包括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登簿完成后,要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基础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

内容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变更登记是指因自然资源的类型、边界等自然资源登记簿内容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

0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管辖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机构,按照分级和属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自然资源统

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登记。

具体登记工作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

的上一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登记机构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权属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

关规定办理。

05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及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是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

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

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3年3

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加强基础性

制度建设,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

台“四统一”。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

记的概念明确界定了登记的主体、客体、内容和登记记载在何处。艮卩:不动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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