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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B65
备案号:29606-2011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768—2010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regulationofBeijingwetlandpark
2010-12-28发布2011-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11/T768—201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建设原则 1
5基本条件 2
6建设布局 2
7主要建设内容 2
参考文献 6
II
DB11/T768—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赵欣胜、李伟、李胜男。
1
DB11/T768—2010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设原则、基本条件、建设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级湿地公园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1/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LY/T5132—199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DB11/T746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北京市级湿地公园Beijingwetlandpark
经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其面积、湿地生态系统、水量水质及空间条件等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湿地公园内无土地权属争议。
3.2
生态材料eco-material
指产品生产、运输、储存、消费和循环再生的整个过程中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标准,环境影响低、资源利用率高、生态服务功能强、经济成本低的环境友好型材料。
4建设原则
4.1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保护或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为前提,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在不影响湿地质量的前提下,展示湿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与社会效益。
4.2科学布局,分步实施。根据湿地现状及湿地所在区域的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布局湿地公园的建设内容,分步实施、分期建设。
2
DB11/T768—2010
4.3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根据北京市不同区域内湿地的特点、保护目标及社会需求,展示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体现北京湿地的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特色。
5基本条件
5.1面积
湿地公园中的湿地面积一般应占公园面积的30%以上,并且不小于8hm2。
5.2湿地生态系统
湿地公园中的湿地应具有基本完整的生态系统结构或比较突出的生态或社会服务功能,可以是受到一定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湿地或人工湿地。
5.3水量水质
湿地的生态需水应有基本保障。
湿地水质应符合GB3838的功能要求。
5.4空间条件
湿地公园内应有充足的空间,应满足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满足游客进行休憩、餐饮、娱乐等活动的需求,满足科普宣教和管理工作等场所建设的需求。
5.5土地权属
湿地公园内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
6建设布局
6.1布局结构
湿地公园的建设应按照湿地本身及周边的具体情况分区建设,一般应包括湿地保育区、湿地生态功能展示体验区和服务管理区等区域。
6.2布局内容
6.2.1湿地保育区
在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需要保护或恢复的湿地区域应当设立湿地保育区。在湿地保育区内,可针对特别需要保护或恢复的湿地以及珍稀物种的繁殖地设置限制性禁入区或季节性禁入区。湿地保育区面积应占湿地面积的30%以上。该区可开展生态监测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6.2.2湿地生态功能展示体验区
湿地生态功能展示体验区是展示湿地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及生态特征、生物多样性、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的区域,可开展科普宣教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6.2.3服务管理区
服务管理区是指在湿地生态特征不明显或非湿地区域建设的可供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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