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法律保护问题.pdfVIP

浅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法律保护问题.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浅析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法律保护问题

[摘要]大学毕业生都要经过毕业实习的考验方能顺利离校,步入社会,走

上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近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

发生,却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救济。文章将通过相关数据揭示大学生实习期间劳

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分析原因,并从实习生主体资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补

充、学校和实习单位职责分配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以求在劳动法层面上使实习

生相关劳动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劳动权益;法律保护;劳动法层面

近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屡见报端,引起了社会的

广泛关注。《今日说法》曾道的“李淑汞中毒案”,法制周报曾刊载的“邓振国与北

京三一重工案”,都是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典型案例,但是由于实

习生并未获得劳动者主体资格,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而专门关于实习生劳动

权益保护的法律又甚少且缺乏执行力。鉴于此,将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提到劳动

法层面迫在眉睫。

一、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

(一)劳动报酬过低,实习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

在此,笔者想引用2012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所做的一组调查数据。根

据其问卷调查显示——“实习生工资在500元/月以下的占到47%,500~1000元/

月占33%,1000~2000元/月所占比例为17%,而2000元/月的仅占3%……劳动

报酬在1000~2000元/月的被调查者工作时间在8~12小时。而劳动报酬在2000

元/月以上的被调查者全部的工作时间在每日12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5

小时,相对来说,实习生的报酬普遍比较低,而且访谈时许多人是零报酬。”①

由此可见,实习单位往往以实习之名把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长时间顶岗工作

却报酬甚少。更严重的是,某些学校无视教育部有关规定,假借“校企双赢”、“工

学结合”模式,以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为名给用工企业输送实习生以谋取利益。

(二)劳动时间过长,加班现象严重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薛珍珍(化

名)到一家大型电子工厂实习,每天从晚上7点工作到次日早晨7点,忙的时候

要到次日早晨8点,干的是检测激光头,然后焊接一下,干来干去就一个简单的

动作。薛珍珍母亲看不下去了,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结果在查阅资料后,

发现相关法律空白,大学生实习居然不受劳动法保护。(案件陈述来自中顾法律

网)此案即是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时间长,加班多的典型案例,实际上也反映了

广大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受盘剥的现状。用人单位延长实习生劳动时间,甚至长

期安排其夜班实习,却很少会支付实习生加班费,劳动报酬也少之又少。

(三)实习期间由于工作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难以得到救济

人身意外伤害在实习中发生的几率不是很高,却是最难解决和社会影响最大

的事情。如:《法制周报》曾报道的“邓振国与北京三一重工案”、《今日说法》曾

报道的“实习生的遭遇”中的李淑汞中毒案。两个案子中,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

害,劳动能力下降,却难以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求法无门。多数情况下实习生

与实习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伤害发生后,实习单位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

实习生为其员工,进而拒付赔偿。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实习生劳动者身份缺失,使其劳动权益难以受到劳动法保护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实习生往往不被认定为劳动者,主要的原因如下:

1.从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方面说,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用人单

位与劳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给付劳动,与之

相对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作为对价。②而实习生由于专业经验不足,

通常只能做基础类工作,并没有代替用人单位的常规雇员,所以其实习报酬通常

只是鼓励性质的较少的报酬。而实习生通常也只是以熟悉工作,深化和巩固所学

的理论知识,认识社会,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为目的,并非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

的。鉴于此,有学者把实习看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延伸。

2.从档案关系方面说。有人提出——“在我国现阶段,判定主体身份的依据

是档案关系,而档案关系由其就读学校以学生身份加以保管,其身份就是和学校

存在教育关系的学生;档案关系由某单位以职工身份加以保管,或由人才交流中

心保管,其身份就是有权支配劳动力的社会劳动者。这两种身份

文档评论(0)

180****754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