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学校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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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服务业用水定额第5部分:学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的用水定额、计算方法以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的用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21534节约用水术语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37813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1534和GB/T37813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用水定额

表1规定了学校用水定额。

表1学校用水定额

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年

分类

地理分区

生均取水量

先进值a

通用值b

初等教育

北方地区

5

11

南方地区

7

13

中等教育

北方地区

9

14

南方地区

13

23

高等教育

北方地区

33

50

南方地区

45

68

注:地理分区范围见附录A。

a先进值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b通用值用于现有学校的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

5计算方法

5.1计算范围

5.1.1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的水量。

5.1.2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应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浴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

对外培训、景观绿化、附属设备等与办学相关的用水,不包括附属的子弟学校、家属区、宾馆等用水。

5.2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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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生均取水量按式(1)计算:

Vsi=…………….(1)

式中:

Vsi——学校生均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年;Vs——统计期内学校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年;Ns——学校标准人数,单位为人。

学校标准人数分别按照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人员不同用水行为特征进行折算。高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按照公式(2)计算:

Nsu=Nu1+Nu1+0.2(Nt+Np)…………….(2)

式中:

Nsu——高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单位为人;Nu1——全日制统招生人数,单位为人;

Nu2——留学生人数,单位为人;Nt——教职工人数,单位人;

Np——对外培训折算人数,单位人。

注:教职工人数为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非在编人员之和。中等教育学校、初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按照公式(3)计算:

Nsi=Ni1+3×Ni2+Nt+Np…………….(3)

式中:

Nsi——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学校标准人数,单位为人;Ni1——非住宿生人数,单位为人;

Ni2——住宿生人数,单位为人;Nt——教职工人数,单位人;

Np——对外培训折算人数,单位人。

注:教职工人数为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非在编人员之和。对外培训折算人数按照公式(4)计算:

式中:

Np——对外培训折算人数,单位人;

Npi——第i日的实际对外培训折算人数,单位人。

6管理要求

6.1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T24789和GB/T29149的要求,鼓励配备智能化、具有远程传输、在线监测和校准功能的计量系统。

6.2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的要求。

6.3学校的用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保养应符合GB/T37813的要求。

6.4应每年统计用水信息,用水信息表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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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附录A

(规范性性)

地理分区范围

全国南北地区分区范围见表A.1。

表A.1全国南北地理分区范围

序号

地理分区

范围

1

北方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

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

南方地区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南方地区,包括江河源头区的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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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附录B

(资料性)

学校用水信息表

学校用水信息表见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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