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商君列传》注释译文.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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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商君列传》注释、译文

商鞅变法

商君(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

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者,

卫之诸庶孽(庶孽,指庶子。庶,与“嫡”相对,非正妻所生之子;

孽,妾所生的儿子)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

好刑名之学(指战国时以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为代表的法家学

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亦省作“刑

名”。韩非子亦尚“刑名”),事魏相公叔座(战国时期魏国大臣。公

叔痤在田文死后,担任魏国相国,并娶魏国公主为妻。公叔痤有知人

之明,但为国家利益考虑得相对少一些,为自身的利益考虑得多一些。

他排挤吴起,是出于保全相位的需要,并不是不知道吴起对魏国的重

要性。荐举公孙鞅,是直到病重才提出。太史公司马迁于此特著一笔,

“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很有深意。若过早地推荐公孙鞅,可能

会取代他的职位,而在临终时郑重托付,博得荐贤之名,对自身利益

也没有什么影响)为中庶子(官名。战国时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

之臣。秦、汉为太子侍从官。历代沿置)。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

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逝世的一种委

婉说法),将奈社稷(土神和谷神的总称。社祭的神坛也称为“社”。

从天子到诸侯,凡是有土地者都可以立社,甚至乡民也可以立社祭祀

土地神,社日成为睦邻欢聚的日子,同时还有各种欢庆活动,“社戏”、

“社火”就是很好的例子。现代生活中的“社会”一词,也与社日活

动有关。稷原是周民族的始祖后稷,在西周始被尊为五谷之长,与社

并祭,合称“社稷”。根据《周礼·考工记》,社稷坛设于王宫之右,

与设于王宫之左的宗庙相对,前者代表土地,后者代表血缘,同为国

家的象征)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

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mòrán,沉默无言的样子)。王且去(将

要离开),座屏人(bǐngrén,命人退避)言曰:“王即(假如)不听

用鞅,必(一定)杀之,无(通“毋”,表示劝阻或禁止,可译为“不

要”、“别”)令出境。”王许诺(应允,答应)而去。公叔座召鞅谢(道

歉)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你),王色不许我。我方先

君后臣(先忠于君后考虑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

汝可疾(迅速)去矣,且(将要,就要)见(被)禽(通“擒”,捉

拿)。”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任用)臣,又安(怎么)能用

君之言杀臣乎?”卒(最后,终于)不去。惠王既去(离开后。既:

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完成。去:离开),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

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惑乱,糊涂)

哉!”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秦孝公)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

行无名(指搞不出什么名堂),疑事无功(指建不成功业)。且夫(句

首助词,表示下文是更进一步的议论,“况且”,“再说”)有高人之行

者,固(本来)见非(受到非难,遭到非议)于世;有独知之虑者,

必见敖(受到诋毁,遭到嘲讽。敖:喧哗,叫喊)于民。愚者暗(不

明白)于成事(既成事实),知者见于未萌(指料事于先。萌:发芽,

开始发生)。民不可与虑始(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与

乐成(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论(探讨)至德者(最高道

德的人)不和(hè,附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假

如,如果)可以强国,不法(效法,学习)其故(旧的,指旧的法令

制度);苟可以利民,不循(遵循)其礼(指旧的礼制)。”孝公曰:

“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改变民俗。易:变更)而教(教

化),知(通“智”)者不变法而治。因(沿袭)民而教,不劳而成功;

缘法而治者,吏习(习惯)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

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指读书人)溺(沉迷不悟)于所闻。以

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礼制)而

王,五伯(指春秋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吴王夫差等五

位霸主)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创立法度),愚者制(为先人创立

的法度所制约)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被约束,受限制)焉。”

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功用)不十,不易(变更)器(指

旧的器物)。法古无过,循礼无邪(没有偏差)。”卫鞅曰:“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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