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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数字营销的法律法规MARKETING数字营销学黄劲松教授/博士生导师
开篇案例:采集消费者数据是否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5个直营门店及2个加盟门店,开通系统账号8个。2021年1月至6月期间,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采集的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上传至供应商后台系统,通过其开发的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统计和分析门店的客流情况,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并将分析结果用于决策参考。
开篇案例:采集消费者数据是否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认为: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尽管没有违法所得,但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小鹏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故作出10万元的处罚,并要求整改。小鹏汽车对行政处罚完全服从,做出深刻反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之后,小鹏汽车拆除了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悠络客进行删除。资料来源:中国基金报、中新网、澎湃新闻网
目录第一节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第二节数字营销的法律规定第三节欧美数字营销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录第一节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第二节数字营销的法律规定第三节欧美数字营销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法律体系二、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第一节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三、数字营销法律体系的特点
一、法律体系法律体系(LegalSystem)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的法律形式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为主的形式,包括不同制定机关、不同效力的层级和范围形成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等。
二、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规范数字营销活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体系。我国的数字营销法律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相互补充、相互支撑、不断完善的体系。
二、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1)《宪法》的相关规定(2)数字营销相关的法律(3)数字营销相关的行政法规(4)数字营销相关的部门规章(5)数字营销相关的司法解释(6)国家标准(7)行业标准
三、数字营销法律体系的特点首先,数字营销法律体系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其次,数字营销法律体系具有实时性的特点。第三,数字营销法律体系具有复杂性的特点。第四、数字营销法律体系具有普遍性的特点。第五、数字营销法律体系具有动态性的特点。
目录第一节数字营销的法律体系第二节数字营销的法律规定第三节欧美数字营销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二、企业数字营销活动的法律法规第二节数字营销的法律规定三、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一)个人信息1.个人信息的界定个人信息的界定对数字营销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1)个人特征标签和顾客画像;(2)利用统计技术识别个人特征;(3)识别顾客需求并进行精准营销;(4)公司间进行顾客资源的互换;(5)包含个体信息的数据使用。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2.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二)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1.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三最”原则2.个人信息获取和提供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获取或向他人提供;更改个人信息用途需征得同意;涉及公共安全的数据采集予以特殊管理。3.敏感个人信息处理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三)个人信息的使用自动化决策自动化决策是数字营销中常用的方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自动化决策进行了界定。2.向特定人群提供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不得推送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一、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四)个人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权利《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2.个体的同意权《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有权限制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使用。3.个体的选择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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