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探究》17000字(论文)】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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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研究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文明建设,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本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信念,我们要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民法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体之一,小额诉讼程序又是民法不可或缺的部分,必须要重视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系统研究。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处于上升阶段,有关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研究成果却相对较少,因此研究小额诉讼程序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当前小额诉讼程序救济适用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部分法院存在着适用率偏低、流程不规范、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渠道狭窄、程序启动选择权的缺失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基于“大学生”的视角,从当事人、法院和社会三个层面探究相应的解决路径,为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小额诉讼;程序救济;大学生

目录

摘要

第一章绪论 1

1.1选题背景 1

1.2研究意义 2

1.2.1理论意义 2

1.2.2实践意义 2

1.3国内外研究综述 2

1.3.1国内综述 2

1.4研究方法 3

1.4.1案例分析法 3

1.4.2比较分析法 4

1.4.3历史分析法 4

第二章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概述 4

2.1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法理基础 4

2.1.1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概念 4

2.1.2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现实必要性 5

2.1.3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争议 5

2.2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机制的始源及立法规定 6

2.2.1小额诉讼程序的引进过程 6

II

2.2.2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机制的立法 6

2.2.3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机制的改进 7

第三章域外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考究 8

3.1英美法系的小额诉讼程序救济 8

3.2大陆法系的小额诉讼程序救济 9

3.3我国与域外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比较与启示 10

3.3.1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比较 10

3.3.2域外小额诉讼程序救济对我国的启示 11

第四章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研究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3

4.1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流程不规范 13

4.2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渠道狭窄 14

4.3程序启动选择权的缺失 15

第五章完善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救济的具体建议 16

5.1规范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流程 16

5.2增加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途径 17

5.3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和异议权 18

结语 20

(一)行文思路 20

(二)不足之处 20

参考文献 20

1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与日俱增,普通诉讼程序在保证程序正义的同时,已显现出无法快速、及时处理急速增长的大量案件。在司法改革发展过程中应借鉴和吸收西方各国的立法体例,调整建立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小额诉讼制度.本文首先对小额诉讼程序建立的程序法基础进行了考察,并通过对相关国家及地区立法的介绍,着重分析了设立小额诉讼救济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还检讨了我国目前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司法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讨论小额诉讼制度救济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一项具体程序制度的构建,还在于民事诉讼程序改革中必须要考虑的公正与效益相协调问题的解决。

本文重点研究以下四个问题:小额诉讼程序救济适用率偏低;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流程不规范;当事人的权力权利救济渠道狭窄;当事人程序启动的选择权的缺失。小额诉讼程序救济适用率偏低。主要由于审判人员潜意识中拒绝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因为小额诉讼一般需于1个月内审结,审限压力大,因而更倾向于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另因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在现行诉讼制度下,不少不明了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会产生疑问,认为如果一审法院办案不公,他们将失去救济机会。这样有可能导致新的信访案件的产生,因而有些审判人员潜意识中拒绝适用该程序,导致适用该程序的积极性不高。小额诉讼程序救济流程不规范。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较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答辩期限和裁判文书的简化作了规定,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解释没有规定,则要求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的要求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只能根据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审理,有的则对庭审法律文书举证与答辩等环节均做出了比简易程序更加简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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