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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程序设计基础与实践Java程序设计基础与实践重点难点成员的隐藏、重载与覆盖的知识接口的声明与实现学习目标掌握继承的概念掌握成员变量的隐藏、成员方法的重载与覆盖理解抽象类、最终类的概念及使用场合掌握接口的相关知识理解包的概念了解Java的常用类库包7.1典型案例【案例描述】使用Eclipse编写程序,定义一个Person类,该类包含姓名、年龄、性别三个属性,以及设置姓名、设置年龄、设置性别、显示信息四个成员方法。定义一个Student类,除了以上属性外,还要增加学号、专业两个属性,以及一个带参数的构造方法。设计一个测试类,定义对象,输出其信息,运行结果如图所示。【运行结果】7.2继承继承(inheritance)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又一个重要特性。继承体现了类与类之间的一种关系,即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继承就是一种由现有的类创建新类的机制。继承机制使得新类不仅有被继承类的全部成员变量和方法,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自己特有的成员变量和方法。通过继承,可以从已有的类模块产生新的类模块,从而使两个类模块之间发生联系。7.2.1Java的继承机制首先创建一个包括其他许多类共有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的一般类,然后再通过继承创建一个或多个新类。由于继承,这些新类已经具有了一般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此时只需再设计各新类特有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由继承而得到的新类称为子类(subclass),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超类(superclass)。子类直接的上层父类称作直接父类。继承有两种基本形式:多继承和单继承。Java语言只允许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但一个类允许同时拥有多个子类。7.2.2继承的实现在类的声明语句中加入extends关键字和指定的类名即可实现类的继承。具体格式如下:[修饰符]class子类名extends父类名{子类体}例如:classSub1extendsSuper{…}上例中定义了Sub1类继承Super类。此时称Sub1类是Super类的子类,或者说Super类是Sub1类的直接父类,直接父类通常简称“父类”。7.2.3成员的访问和继承1.成员变量的继承子类继承父类成员变量的具体继承原则如下:(1)如果子类与父类在同一个包中,子类能够继承父类中除了声明为private的成员变量以外的其他成员变量。(2)如果子类与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子类能够继承父类中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成员变量,不能继承父类中那些声明为private和缺省的成员变量。(3)如果子类声明一个与父类成员变量同名的成员变量,则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此时称子类的成员变量隐藏了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7.2.3成员的访问和继承2.成员方法的继承子类继承父类成员方法的原则类似于子类继承父类成员变量的原则,具体的继承原则如下:(1)如果子类与父类在同一个包中,子类能够继承父类中除了声明为private的成员方法以外的其他成员方法。(2)如果子类与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子类能够继承父类中那些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成员方法,不能继承父类中那些声明为private和缺省的成员方法。(3)如果子类方法与父类方法同名,则不能继承。此时称子类方法重写了父类中的同名方法。7.2.3成员的访问和继承3.构造方法的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引用原则如下:(1)若父类定义了无参数的构造方法,则子类无条件地调用该构造方法。(2)若子类未定义自己的构造方法,则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它将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数构造方法作为自己的构造方法。(3)若子类定义了自己的构造方法,则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它将先执行其父类的无参数构造方法,然后再执行自己的构造方法。(4)若父类定义了有参数的构造方法,则子类可以通过在自己的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关键字来调用它,但这个调用语句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中的第一条可执行语句。7.3多态多态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要特性,简单点说就是“一个接口,多种实现”,是指同一种事物表现出多种形态。编程其实就是一个将具体世界进行抽象化的过程,多态就是抽象化的一种体现,指把一系列具体事物的共同点抽象出来,再通过这个抽象的事物,与不同的具体事物进行对话。7.3.1多态的作用多态是指一个方法只能有一个名称,但可以有许多形态,也就是说程序中可以定义多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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