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股权分配与期权激励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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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股权分配与期权激励详解

作者:刘芳

曾经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老板的N种死法,其中位列第一的就是股权纷

争死。不得不说,现在不少初创公司在股权期权的问题上“不走寻常路”,或不

当回事,这样很容易为以后带来问题。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股权如何分配,

这个几乎与所有创始人创业者都紧密相关的问题,不得不说股权设计是问题。

如何合理分配股权?

股权一般包括四个内容:提案权投票权表决权和分红权。提案权:比如提出

开始或者结束某些项目的权利。投票权:投票选举董事股东大会的权利。表决权:

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分红权:按照自己持股比例对公司收益进

行分红的权利。

按股权结构分类有技术资金技资组合型,但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

致;分红比例认缴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

致。

下面看看股权的关键临界点:67%,股东有完全控制权,50%,绝对控股权,

34%,特别决议一票否决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公司重大的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

之后才能实施。其中重大事项包括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的形式,这些重大事项。换言之,如果创始人要对这些事

情起到绝对的控制,其必须要占到667%以上的股权比例,才能保证这一点。

《公司法》同时也规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任命董事监事,减少他们的

报酬事项,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以及公司会的预算方案,这些事项原则上

必须要有股东会半数以上通过才能实行。

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换

言之,一个股东尽管没有占有绝对控股或者一半以上的股权比例,但只要持有

1/3以上的股份,他可以干扰或者阻止某些事项的通过。即,如果这个项目没有

通过这位股东的同意,那这个事就不能继续往下进行了。

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

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另外,对于股权,还应当有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1进入机制

入股核心:让一伙人共同为企业操心。

入股命脉:

A必须能独当一面;(不能独当一面,入股就是负担)

B必须在每个层面吸纳股东(不是缺人才,是有人才没有给股份;如:财务总监,

销售第一名,技术总监)

C必须带钱带人

2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的核心就是预防事情的发生

命脉就是:害怕什么就把什么列为退出机制

如:害怕中途退出列为退出机制。如果中途退出,则净身出户,只享受当年已发

生的利润的分红(中途退出就等于暗杀)。

如:害怕出卖公司,则把出卖列为退出机制。如果出卖公司,则净身出户只享受

当年已产生的利润分红(只要出卖公司,就是心不在公司,跟老板就不是一条心)

如:害怕遇到天灾不能胜任,则把遇天灾人祸不能胜任列为退出机制。

3股权如何处理

(1)对内转让(对董事会成员转让);

(2)对外转让(对想入股的员工转让;必须通过全部股东通过)

(3)稀释(逐年减少至退出;合作几年按几年时间退出;每年享受股份分红逐

年减少);

如:某人拥有10%股份,大家合作了5年,再以5年退出,每年减少2%,每

年享受足额分红:第一年10%;第二年8%;第三年6%;第五年5%第六年0,

已退出。

股权分配需要注意的问题

股权分配要达到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

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但是在公司寻找投资人的过程中,需

要注意的是:很多创业者为了吸引投资人的一两百万的投资,就出让30%~40%的股份,

这样的做法是比较忌讳的,因为以后再需找新的投资人时,就没有更多的股份提供了。

因此,股权分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股权分配规则需要尽早落地:不然合伙人工作心理不踏实。

2)建立股权分配机制:一定要合理,考虑出资贡献大小等因素。

3)合伙人的股权代持:一方面,有很多创业者属于在职创业,不方便作为公司的具名

股东;另一方面,合伙人找到之后,可能具有不稳定性,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所以这种情况

下最好用股权代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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