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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CCSZ00/0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783—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石油化工生产业

Requirementsforcarbondioxideemissionaccountingandreporting

Petrochemical-enterprises

2020-12-24发布2021-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1/T1783—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核算和报告范围 2

5核算步骤与方法 2

6数据质量管理 8

7报告要求 9

附录A(规范性)相关参数推荐值 10

附录B(规范性)XXX监测计划 14

附录C(规范性)报告格式模板 27

参考文献 34

II

DB11/T1783—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瑞沃德(北京)低碳经济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卫国、王健夫、李永亮、王树茂、李春梅、程伟、李淼、龚娟、蒋习梅、冯超、杜恋、贾秋淼、孙大利、饶淑玲、马雅利。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和化工生产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3286.1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氧化钙量和氧化镁量的测定GB/T3286.9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二氧化碳量的测定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SH/T0656石油产品及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并应核算和报告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2

重点排放设施keyemissionfacility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5000吨(含)或占报告主体年度排放量大于20%(含)的排放设施。3.3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4核算和报告范围

4.1概述

4.1.1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

4.1.2报告主体除了石油化工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二氧化碳排放的活动,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4.2核算边界

4.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设施或移动设施中与氧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4.2.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指化石燃料和其它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材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碳酸盐使用过程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包括催化剂烧焦过程、制氢工艺过程、环氧乙烷、醋酸乙烯和乙烯裂解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4.2.3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报告主体向居民转供电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不纳入核算和报告范围。4.2.4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5核算步骤与方法

5.1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a)识别排放源;

b)收集活动数据;

g)收集并核算原油和燃料油加工量、乙烯、丙烯及其它化工产品产量等生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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