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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
万元增加值消耗吨标准煤:统计年度内造船工业万元增加值与用于造船业务消耗的吨标准煤的比值,单位为吨每万元(吨/万元)。吨标准煤按GB/T2589规定的方法计算。
钢材综合利用率:统计年度内,企业在造船业务内配套完整的分段与自制完成的铁舾件的理论重量之和占船舶产品的钢材实际领用量之比的百分率。
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船舶企业采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焊接的焊接材料消耗量与船舶焊接材料消耗总量的比率。
涂敷系数:涂敷系数为单船每平方米涂料实际消耗量与单船每平方米涂料理论消耗量之比的百分率。
分段无余量制造率:分段无余量制造为分段在零件下料、加工和部件、组件直到形成分段的装配、焊接过程中实施无余量(可有补偿量)的制造。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为无余量制造的分段个数与全船分段总数之比的百分率。
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无余量搭载率为无余量搭载的分段数与参加无余量总组的分段数之和与全船分段总数之比的百分率。
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舾装工程完整率为船舶下水(出坞)前已经安装完成的舾装工程量(以工时计)与全船舾装工程量(以工时计)之比的百分率。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CB/T4335-2013*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理解与实施《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五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第六章人员要求第七章质量保证体系第八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第九章规范管理第十章附则目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一)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制定本规范条件。(二)国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符合CB/T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3000标准)定义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第四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第五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第六章人员要求第七章质量保证体系第八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第九章规范管理第十章附则目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章基本要求CB/T3000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审核:企业是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之内;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船舶建造。评审方法:核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评价为不合格。(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第二章基本要求CB/T3000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审核:企业主要造船设施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企业是否在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企业是否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评审方法:核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在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及是否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不符合要求,评价为不合格。(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第二章基本要求CB/T3000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审核:生产用地证明(计划用地、划拨用地、征用土地等);如是租赁用地,应提供长期的租赁协议(至少五年以上)。《规范条件》规定“生产用地面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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