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86-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道路运输业.docxVIP

DB11T 1786-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道路运输业.docx

  1.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13.020CCSZ00/0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786—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道路运输业

RequirmentsforcarbondioxideemissionaccountingandreportingRoadtransportationenterprises

2020-12-24发布2021-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1/T1786—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核算和报告范围 2

5核算步骤与方法 2

6数据质量管理 6

7报告要求 7

附录A(规范性)相关参数推荐值 8

附录B(规范性)监测计划 11

附录C(规范性)报告格式模板 20

参考文献 28

II

DB11/T1786—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金涛、王丹、毕辉、张亚敏、孙毅、曹信红、邱大庆、苏航、刘贻华、陈操操、孙粉、孙轶轩、王传瑜、夏冬飞、张宇鹏、杨正羽、杨冬梅。

1

DB11/T1786—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道路运输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注册地为北京市的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客运、公路旅客运输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DB11/T1270-2015出租车客运合理用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2

移动设施mobilefacility

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客运、公路旅客运输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中为乘客或货物提供运输服务的公共交通车辆、轨道交通车辆、出租车辆、道路营运性运输车辆及企业非营运车辆。

3.3

固定设施stationaryfacility

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客运、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中直接为移动设施服务的辅助、附属设施。

注:辅助设施包括车站、场站、车库、车间等,附属设施包括办公楼、锅炉、职工食堂等。

3.4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2

DB11/T1786—20203.5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数。

3.6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化石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成二氧化碳的百分比。

4核算和报告范围

4.1概述

4.1.1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在规定周期内核算和报告其移动设施和固定设施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消耗外购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4.1.2报告主体从事除道路运输服务以外的其他行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还存在其他二氧化碳排放的活动,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4.2核算边界

4.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报告主体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天然气、油、煤炭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设施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4.2.2过程排放

报告主体柴油车因尾气净化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4.2.3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报告主体向居民转供电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不纳入核算和报告范围。4.2.4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天使之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