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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露天矿山工程
第7章考点目录
考点1:露天矿剥离和开采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1)单斗挖掘机——卡车工艺:
安全挡墙高度不得小于卡车轮胎直径的2/5。
剥离与开采工作面应具有不少于7d的煤、岩量。
2)单斗挖掘机一铁道工艺:装自翻车宜采用排斗装车
3)连续开采工艺:轮斗挖掘机尾部与工作面坡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半连续开采工艺:自移式破碎站任何突出部位距挖掘机机尾回转范围净距离不得小于1.0m。
考点2:贯通施工要求
巷道贯通、巷道与主排水井贯通施工要求:所有贯通
(1)贯通的两个地点相距20m时应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并应在贯通线设置警戒。
(2)工作面距贯通点5m时,应采用放小炮、循环进度应控制在0.5m之内,并应采取探眼方法,探眼长度不应小于2m。
(3)预贯通时应对贯通点处的支护进行加固;贯通时断面逐渐扩大,应加强顶板管理。
(4)贯通前应将贯通点处积水排净,掩盖好电气设备,并应切断电源。
考点3:露天矿边坡稳定性分类
依据露天矿边坡最终高度、边坡岩体结构、边坡地质结构、边坡工程安全等级等对边坡进行分类。
1)露天矿边坡分级:按最终高度H分为四级:
(1)超高边坡:H大于500m;
(2)高边坡:H大于300m,小于或等于500m;
(3)中边坡:H大于100m,小于或等于300m;
(4)低边坡:H小于或等于100m。
(2)露天矿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分为I、Ⅱ、Ⅲ级,对应的边坡高度及危害等级情况见表7.2-4。
考点4:露天矿边坡变形破坏防治措施(治理)
露天矿边坡治理应综合选用削坡减载、疏排水和工程加固方法,并宜优先选用削坡减载、疏排水方法,工程加固宜优先选用锚杆加固。
1)疏排水方法:边坡地下水宜采用自流排水、露天排水、井巷排水和联合排水等方式。边坡体的疏排水孔应深入至滑裂面以下。
2)削坡减载方法:削坡应分台阶设计,削坡减载宜与反压坡脚或其他边坡治理方式联合进行。
3)锚杆和喷锚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4)抗滑桩和框架梁锚固方法:
(1)抗滑桩桩长宜小于40m;
(2)预应力锚拉桩的锚索与水平面的下俯倾角宜采用20°~30°;
(3)采用框架梁控制边坡时,框架梁宜采用矩形或菱形形式,现浇混凝土强度宜在C25等级以上。
5)挡墙方法:采用重力式挡墙高度宜小于12.0m。
6)注浆加固方法:注浆压力不宜超过2MPa。
考点5:边坡工程监测项目
4.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项目:表7.2-8
监测项目
序列
监测内容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I级
II级
Ⅲ级
变形监测
1
地表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
全部应测
应测
应测
2
裂缝错位
3
边坡深部变形/位移
4
支护结构变形
宜测
应力监测
5
边坡应力
应测
可测
6
支护结构应力
宜测
振动监测
7
边坡振动监测
应测
宜测
水文监测
8
降雨监测
宜测
可测
9
地表水监测
10
地下水监测
考点6:变形监测要求
(1)露天矿边坡应进行变形监测和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其中边坡变形监测应包括地表位移监测和深部位移监测。
(2)边坡变形监测频率:新布设点一周内每天应观测1次,位移趋于稳定后每月应观测1~2次。在边坡位移剧烈时,每日观测不应少于2次。
(3)地表裂缝错位监测宜采用伸缩仪、位错计等仪器。
考点7:应力监测要求
(1)露天矿边坡应力监测应进行边坡内部应力监测、支护结构应力监测和锚固应力监测。
(2)应力传感器量程应大于设计最大压力的1.2倍。
(3)锚杆应力监测时,预应力锚杆的锚固力监测时,监测根数不应少于预应力锚杆总数的10%,非预应力锚杆的锚固力监测时,监测根数不少于5%
第7章考点小结
第8章相关法规
第8章考点目录
8.1矿产资源开发与建设相关法规
考点1:矿产资源属性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4)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
5)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3)除下列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1)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2)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3)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考点2:矿产资源的管理
2)国家对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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