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规与管理》教案五x.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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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讲解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法规与管理》要点课件第四节互联网法律制度一、互联网法系二、互联网传播活动的管理机构三、互联网传播活动的准入条件四、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申请程序五、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法律要求一、互联网法系1.法律《刑法》等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是我国立法机关专门制定的直接与互联网有关的最高位阶的规范性文件。2.行政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电信条例》2000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3.部门规章《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文化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3.新闻出版总署(1)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3)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4)对互联网出版机构实行前置审批;(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审批备案工作(2)监督检查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3)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5.文化部(1)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3)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6.广电总局(1)颁发《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批准以视听节目形式在网上直播的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活动及访谈节目;(3)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4)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处罚违犯规定的网站。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对互联网营业单位颁发证照;(2)对从事互联网业务的企业和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管理;(3)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互联网传播活动的准入条件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1)新闻单位设立的可以发布自行采编或制作的新闻网站限于中央新闻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区)政府所在市的直属新闻单位。(2)新闻单位刊登本单位已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网站(3)非新闻单位设立的新闻网站只能转载、发送中央和省级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网站依法设立两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为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而受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注册不应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10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不少于5名);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2.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1)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2)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3)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4)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3.互联网出版(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3)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4.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1)视听节目符合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具体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有与业务规范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和场所;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资源;拥有必要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新闻类节目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具有网上发布新闻的资格;已取得从事娱乐类或专业类节目网络传播业务(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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